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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6年第DJ0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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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6年第DJ003期)

近期,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等共11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9批次、不合格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污染物。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污染物

温州市鹿城区李微霞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梅干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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