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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各有关部门将系统论证将槟榔划为特殊管控品类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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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刊发了《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9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其中提及,各有关部门将系统论证将槟榔划为特殊管控品类的可行性。全文如下:

黄惇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槟榔及槟榔制品销售监管的建议》(1093号)收悉。您提出推动对槟榔及槟榔制品地方立法,明确监管框架,加强销售环节监管、加强公众健康教育和多部门协同治理的建议前瞻性强,对完善地方制度保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经综合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槟榔及槟榔制品的管理规定现状

(一)槟榔及槟榔制品的国家管理规定。目前,对槟榔及槟榔制品主要遵守以下规定: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利用新食品原料生产食品需依法开展安全性评估。槟榔既未列入国家卫健委公布的药食同源目录,也未通过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不属于食品原料。二是依据2020年2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修订),删除“食用槟榔”类目,不再核发食用槟榔食品生产许可;2021年9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食生函〔2021〕1582号)进一步明确,槟榔不再按照食品实施监管,严禁作为食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国家层面暂未出台槟榔及其制品专项监管法律法规,未将槟榔纳入特殊品类管控,生产、流通、广告经营等环节按照普通商品监管,主要适用《广告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通用法律条款。

(二)对槟榔及槟榔制品开展风险管控研判。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疾控机构和相关专家,对槟榔消费人群、健康危害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开展健康风险研判工作,从公共卫生专业角度提供技术支持,推动构建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地方性法规制度框架。加强日常卫生监督和健康监测,关注槟榔制品对特定人群的健康影响,及时共享风险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二、强化槟榔和槟榔制品的市场销售监管

聚焦槟榔及槟榔制品线下流通、线上销售、重点区域管控等关键环节,不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一是严格落实国家相关监管要求,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指导辖区内食品店、杂货店、便利店等经营主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2014)落实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要求,不得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摆放、销售槟榔等非食品产品,槟榔制品销售区域应当与食品经营区域保持一定物理距离,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制品,不得作为食品经营。二是聚焦节假日消费高峰和校园开学季,组织对商超、便利店、小超市、食杂店、校园周边经营店等重点场所的暗访行动,重点检查槟榔是否与食品混装销售、是否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三无”等不合格商品,是否有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示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的行为,及时消除隐患。三是强化电商平台合规指导。在春节、“3.15”和“6.18”期间向平台一对一发送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经营提醒函,利用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众号发布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经营指引;组织召开“6.18”“双11”集中促销期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督促电商平台不得销售违禁商品。四是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在全国12315平台上设置查询条件为客体类别“食品”、登记内容“槟榔”进行统计,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全省共接收涉及槟榔的投诉举报3554件,其中投诉2532件、举报1022件。消费纠纷与矛盾争议主要集中在质量问题,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包装漏气、过期变质等,及经营行为不规范问题,如缺斤少两、奖品兑换受阻、标价虚高等。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是投诉已受理2037件,不受理458件,办理中37件;举报立案39件(其中予以行政处罚8件),不立案957件,办理中26件。五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2025年组织开展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组织核查私域直播平台涉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094宗(其中虚假宣传745宗),罚没6517.88万元,有力规制了违法行为,规范了行业竞争秩序。

三、加强公众健康教育宣传

坚持预防为先、宣教前置,统筹各类资源常态化开展槟榔危害科普与广告管控综合治理。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于2021年9月17日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槟榔制品的通知》要求,强化属地监管,加强监测检查,规范槟榔及槟榔制品相关宣传行为,依法查处涉槟榔及槟榔制品违法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严格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开设要求,引导学校依托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校群、家访等载体和渠道,强化健康与生命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槟榔等制品对健康不良影响的科学认识,提醒和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健康教育引导,关注自身健康,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与健康素养。三是通过社区宣讲、公益广告投放、媒体专题报道等形式,重点在学校、商超、娱乐场所等区域普及槟榔致癌危害,利用典型病例警示公众,引导形成科学健康的消费观念。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槟榔制品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鼓励市民通过12315热线举报违规行为,共同织密监管网络;深化部门协作,探索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共同治理模式。

(二)持续加强健康教育与风险警示。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通过权威解读、案例警示等方式,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普及槟榔致病机理和健康风险,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槟榔消费。

(三)强化技术支撑。依托疾控体系,加强对槟榔消费行为和健康危害的监测评估,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在健康广东行动框架下,推动将槟榔危害防控纳入健康环境建设内容。同时,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口腔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对槟榔相关疾病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四)各有关部门将结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法制统一要求,持续跟踪国家立法动态及外省立法实践,综合产业现状、执法实操、消费习惯、公共安全等多方因素广泛征求意见,系统论证将槟榔划为特殊管控品类的可行性;待调研论证充分、立法条件成熟后,依法依规启动立项申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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