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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调高惠低”彰显民生温度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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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度汇算机制至今已实施7年,从个税总体收入的增长和优惠政策红利的释放可以看出,个税充分发挥了“调高惠低”的作用。个税改革需加大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更充分体现民生温度,更好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社会公平。

每年3月份至6月份,很多人都会惦记着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退税”与“补税”也成为广受热议的话题。今年是实施这项机制的第7个年头,截至5月底已有超过1.6亿人完成汇算申报。个税年度汇算有序展开与成功实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个税改革的持续推进以及对个人、社会影响的加深。

个人所得税征管由代扣代缴制转为以自行申报为基础的年度汇算制,是我国个税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年度汇算,精准计算全年应纳税额,进行多退少补,确保税款不多缴也不少缴。我国个税年度汇算制度虽然建立较晚,但相比其他不少国家,预扣预缴制度的精准性、申报便利度、退税时间等优势明显。实施个税年度汇算,也发挥了普及税法、提升税法遵从度的重要作用,推动了更多人主动深入了解税法、积极依法纳税。

个人所得税作为直接税的一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还具有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等重要功能。个税年度汇算有效实施的背后,则是个税重要性的提升,且与民生关系日益密切。统计显示,2025年我国个人所得税16187亿元,比上年增长11.5%,规模占税收总额近一成。今年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税收数据分析显示,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资本市场活跃带动相关所得项目高速增长,部分行业缴税增长较快,以及税务机关持续加强高收入人员纳税引导规范带来增收。

与此同时,个税制度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充分显示出温度。作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税种,个税通过构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优化税率结构、完善专项附加扣除等举措,彰显民生关怀与社会公平。特别是近年来实施子女教育等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居民“卖旧买新”换购住房可享受个税退税优惠、育儿补贴免征个税、个人养老金享受递延纳税优惠……一系列紧扣百姓生活的精准措施,实实在在减轻了民生负担,很多人在年度汇算中能够真切感受到政策的含金量。

自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以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稳步推进。从个税总体收入的增长和优惠政策红利的释放可以看出,个税充分发挥了“调高惠低”的作用,这也正是个税制度改革的重要目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个税制度的改革完善受到更多关注与期待。“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逐步扩大综合征收范围,健全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

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就是所谓“小综合”,这些所得项目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逐步扩大综合征收范围,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有利于更有效反映纳税人的综合负税能力,体现量能负担、税收公平原则。

此外,个税改革也需加大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更充分体现民生温度。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聚焦百姓所盼所需,特别是近年来增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大幅提高“一老一小”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广大纳税人获得感明显。下一步,需要继续充分发挥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用,进行精准滴灌,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研究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更好守护民生福祉。对个人来说,则须提高依法纳税意识,了解税法、遵从税法,做到如实申报、依法扣除、按时汇算,在履行法定义务的同时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一头连着国家治理,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个人所得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通过持续深化改革,个税制度功能更加完善,将更好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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