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公开招聘
西安发布
转自:西安发布
招聘范围和数量
根据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审核2026年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自主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的函》(陕编办函〔2026〕152号),结合岗位空缺和用编进人计划安排,校(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高层次人才3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引进高层次博士人才岗位表》。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
5.中共党员。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作风严谨,勤奋敬业。
(二)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并能独立完成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的撰写;
2.须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本、硕专业中至少有一个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3.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3周岁(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近5年在CSSCI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3)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社科基金课题1项;
(4)独立或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4.符合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能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2026年12月31日以后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陕西省人才服务云平台(www.sxsrc.cn)、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官网(www.shxdx.com)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swdxzp@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专业+姓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7月5日。
报名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需将个人科研成果填写清楚,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页);(2)身份证、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应聘的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4)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表;(5)中共党员证明;(6)有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7)其他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其中第(4)项同时提交word版。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确保各类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资格。
3.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对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接受补报。最终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的流程为:统一命题回答、个人学术陈述、专业提问回答、专家评议等环节。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总分由试讲按照60%的比例,答辩按照40%的比例,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只舍不入。
3.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4.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4.对自动放弃及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均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的综合得分和体检、考察结果,校(院)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校(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审核,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费和15万元安家费(税前)。
联 系 人:惠老师 徐老师
联系方式:029-85378583/85378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