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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恶意索赔说“不” 四川发布共建诚信公平网络消费环境倡议

消费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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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正在进行中,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近日联合省消委会发布倡议书,向网络交易平台、平台内商家、消费者发出共建诚信公平网络消费环境倡议。

消费质量报记者梳理发现,倡议书除倡导网络交易平台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平台内商家依法诚信经营以外,在多处就保障商家合法权益发出倡议。

对于网络交易平台,倡议书倡导要持续优化平台规则,保护消费者和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既防范商家欺诈误导消费者,又遏制个别消费者恶意索赔行为;健全商家申诉机制,优化对平台内商家的管理条款,注重权责对等,避免对商家的规制和处理过多、过重;平台采取限流、罚款等措施时,要告知事实、依据,畅通申诉渠道,给予商家充分申辩权利。

对于平台内商家,倡议书提出,要理性处置恶意纠纷,完整留存交易相关凭证,遭遇恶意差评、“碰瓷”索赔、敲诈勒索时,不盲目“花钱消灾”,可通过平台申诉渠道维权,或寻求公安、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帮助。

与此同时,倡议书专门针对消费者端发出诚信倡议,倡导消费者树立诚信消费理念,尊重商家合法权益,不滥用售后规则侵占商家利益,抵制用完即退、用坏退换等“薅羊毛”行为;坚决避免恶意差评、调包退货、虚构缺陷要求退款等敲诈牟利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在网络购物、网上外卖、在线旅行预订等多类网络交易中,以恶意“仅退款”、恶意下单、差评勒索等手段不当牟利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中小商家因抗风险能力弱、维权成本高受影响较大。

“构建诚信公平的网络消费环境离不开网络交易平台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平台内商家依法诚信经营、消费者理性文明消费。”该负责人表示,平台经济是整治“内卷式”竞争重点领域之一,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行为,加大对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或者恶意退货等各类变相表现形式的甄别和监管执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公平的网络消费环境。

延伸阅读:

今年以来,伪造榴莲霉变图恶意“仅退款”、45把雨伞“全损”退货、旧睡衣调包退货骗取退款等事件经媒体曝光,引发广泛热议,反映出少数消费者漠视诚信义务与社会责任,将“维权”异化为“牟利工具”,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有专家表示,个别人把平台规则当成占便宜的手段,明显超出正常售后范围,最终埋单的往往是诚信交易的商家与消费者。

今年本报两度聚焦利用平台规则漏洞“薅羊毛”行为发表评论文章,指出权利与义务应当对等,保护消费者权益绝不意味着纵容投机取巧,只有让诚信回归,让滥用规则者付出代价,才能让“无理由退货”真正行稳致远。

来源 | 消费质量报

编辑 | 陈蕊妮

责编 | 罗安舒

审核 | 李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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