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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弹出“一分钱试用”,实则默认捆绑自动续费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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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1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尹希宁)在手机软件上看到“新人特惠”四个字,消费者得提高警惕了。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期查处一起某线上学习平台低价引流、强制自动续费的典型案件,就与“新人特惠”相关。

花1分钱就能体验7天会员、低价解锁学习权益……不少消费者被某在线外语学习翻译App“新人特惠”吸引,随手开通试用,殊不知掉入商家精心设计的隐形扣费陷阱。

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上述App暗藏“套路”。其中,涉案App大肆宣传新用户专享1分钱领7天会员领取体验,用极低消费门槛吸引广大用户下单体验,表面看是让利惠民,实则设置消费圈套,通过连环套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办案人员还发现,涉案App刻意弱化关键信息,活动页面以白色为主体颜色,页面下部标示的告知内容“7天后按25元/月自动续费,可随时关闭”为浅灰色字体,文字设置与背景颜色相近,字号极小、排版紧凑,极易被用户忽略。

此外,该App将“开通即视为阅读并同意《会员服务协议》《自动续费规则》”设置为默认勾选,点击开通“新用户 1 分钱领 7 天会员”服务即同时自动开通自动续费。试用期结束后,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划扣连续包月费用,形成隐蔽扣费闭环,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试用容易,但退订却很难。办案人员发现,该App中消费者在开通试用服务时,其实已被默认同意自动续费协议,若未在七天内主动办理退订,试用期结束后将被自动扣除25元会员费用。平台未提供便捷的“一键退订”通道,用户如需取消续费,只能联系客服办理。然而,开通试用仅需一键确认即可完成,开通与退订的操作便利性严重失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必须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不得设置默认同意选项。

目前,涉事企业已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万元罚款。

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看待各类线上低价试用、新人特惠营销活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开通会员及试用服务前,认真阅读服务协议,仔细核查扣费规则、自动续费及退订条款。开通体验后及时关闭自动续费、免密支付功能,定期清理闲置订阅服务。遭遇隐性扣费、强制搭售、退费难等侵权行为,妥善留存账单、截图等证据,通过12315渠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警示各网络经营主体,严守依法诚信经营底线,全面规范自动续费、体验营销、搭售等经营行为,醒目公示收费标准、扣费细则与退订流程,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各类隐蔽消费套路。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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