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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思纯,享年三十七岁》文章引众怒!新氧道歉,马思纯方决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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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下午,新氧医美在社交平台发文,因文章标题严重不当一事,向马思纯和她的家人、粉丝以及全体网友郑重道歉。

6月11日,“新氧”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马思纯,享年37岁》。文章标题引用自马思纯女士此前一次公开采访中“为自己写讣告”的人生思考环节,但标题脱离语境、用词严重失当,造成了歧义,对她本人和家人构成严重冒犯,也惊扰、误导了她的粉丝和广大网友。

我们向马思纯女士郑重道歉,向她的家人和粉丝道歉,向所有被这个标题惊扰的朋友道歉。对不起。一个如此不妥的标题能够通过流程对外发布,说明我们的审核机制出现漏洞,主要责任在管理层。

我们已经并将继续落实以下事项:

一、涉事文章已第一时间删除,并已排查全平台历史内容;

二、全面升级标题及内容多级审核机制;

三、公司已启动内部复盘与追责。

马思纯女士在那次采访中坦诚分享了对生命的思考,这份坦诚理应被认真、体面地对待,我们的标题辜负了它,这是我们最需要反省的地方。

再次致歉。

记者搜索了新氧的微信公众号,此文章已经删除。

据了解,这已不是该账号第一次发布不当言论。此前新氧分别对林志玲、袁莉、毛晓彤、徐冬冬、张哲轩等进行致歉。

该公众号的认证企业 为“海南一线大咖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多次因名誉权纠纷、肖像权纠纷等被起诉。

6月12日下午,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的最新消息,马思纯方决定起诉对方。全文如下:

2026年6月12日,马思纯女士(下称:委托人)委托本律师事务所针对微信公众号“新*”(微信号:s****1)之认证、运营主体启动人格权(名誉权、肖像权)维权诉讼程序。

根据委托人向本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证据,微信公众号“新*”(微信号:s****1)为了博人眼球、流量变现,恶意将委托人在采访中的文学隐喻表达掐头去尾、恶意篡改,炮制“讣告式”标题,已涉嫌构成对委托人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文中还使用了委托人多张肖像图片,配以大量商业广告语,利用委托人的名义、形象推广医美产品,已涉嫌构成对委托人肖像权的侵害。

本律师事务所已受托将上述账号的认证、运营主体起诉至法院,要求相关主体向委托人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法律责任。现已完成立案材料的递交工作。

马思纯工作室转发该微博并表示“我方已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律师团队,对所有发布恶意误导标题、造谣传谣的公众号主体、相关链接、传播截图完成全程证据固定与公证保全,已正式进入法律维权流程。

公开资料显示,马思纯,1988年出生于安徽省,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代表作有《左耳》《七月与安生》《荞麦疯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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