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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女子买了部新手机,损失48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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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安局民警,你涉嫌一起案件需要配合调查,否则就去抓你!”接到这样的电话,您是否也会心头一紧?近期,“冒充公检法”类诈骗案件高发,扬州广陵区一居民就轻信了此类电话,损失48万余元

近日,陈女士在家中接到一个自称“上海市公安局民警”的陌生电话,对方说陈女士涉及一起案件,如果不配合调查的话就会被抓。陈女士一听顿时慌了神,于是按对方要求先去购买了一部新手机,专门用于“配合调查”。随后,陈女士又按照对方要求下载了一款具有“屏幕共享”功能的手机软件,并提供了个人身份信息和银行卡验证码等内容。直到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分4笔共转走48万余元,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对此,广陵警方表示,在此类“冒充公检法”类诈骗案件中,骗子通常从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相关信息,谎称受害人名下的银行卡或身份信息被冒用办理的银行卡涉嫌洗钱、诈骗等犯罪行为,要求配合调查,用权威身份让受害人瞬间陷入恐慌。受害人失去判断能力后,骗子便会以“调查办案”需要,要求受害人下载指定软件。后通过屏幕共享或远程控制等功能,将受害人银行卡上的资金转走,或以“验证资金合法性”“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洗脱嫌疑”为由,诱导受害人把钱转入指定的账户。

警方发布相关提醒:

1、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直接办案,更不会通过网络发送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

2、不要下载来源不明或屏幕共享功能的手机软件,不要向陌生人透露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更不要按照对方的要求操作转账。

3、公检法机关也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凡是要求你把资金转到所谓“安全账户”“验资账户”的,一定是诈骗。

编辑:楠楠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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