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与星能源获承装(修、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业务资质落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6月12日消息,国家能源局信息显示,贵州新与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获得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发机关为贵州能源监管办,许可证书状态为正常。这意味着该公司已具备依法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许可资历。
| 信息类别 | 具体内容 |
|---|---|
| 企业名称 | 贵州新与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423MA6GTLPH6E |
| 许可类别 | 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 |
| 许可证编号 | 6-4-00088-2025 |
| 许可证核发机关 | 贵州能源监管办 |
| 许可证书状态 | 正常 |
| 许可证核发日期 | 2026/06/12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5/11/21 |
| 有效到期日期 | 2031/11/20 |
许可信息显示,贵州新与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423MA6GTLPH6E,对应的许可证编号为6-4-00088-2025。该许可证于2026年6月12日核发,有效期限自2025年11月21日起至2031年11月20日止。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 91.4035% | 20000万元人民币 | 2030-10-31 | 2023年10月09日 |
| 2 | 镇宁自治县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8.5965% | 1881万元人民币 | 2030-10-31 | 2025年09月30日 |
以下为贵州新与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近期获得行政许可情况:
| 序号 | 决定日期/有效期自 | 截止日期/有效期至 | 许可文件编号/文书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决定/许可机关 | 许可内容 |
|---|---|---|---|---|---|---|
| 1 | 2026-03-17 | 2027-03-17 | 建筑圾许可〔处置〕字2026第一号 | 贵州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 镇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垃圾核准处置业务办理 |
| 2 | 2026-03-17 | 2027-03-17 | 贵州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 无 | 镇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垃圾核准处置业务办理 |
| 3 | 2025-07-18 | 2027-07-17 | 镇宁自治县募役镇发恰建筑用砂石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 无 | 安顺市林业局 | 准予许可 |
| 4 | 2025-07-18 | 2027-07-17 | 黔林资地许准〔2025〕安顺033号 | 镇宁自治县募役镇发恰建筑用砂石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 安顺市林业局 | 准予许可 |
| 5 | 2025-06-23 | 2028-06-22 | 〔黔〕FM安许证字〔2025〕G0014号 | (黔)FM安许证字〔2025〕G0014号 | 安顺市应急管理局 | 准予许可 |
| 6 | 2025-05-28 | 2025-12-30 | 镇筑圾许可〔运输〕字〔2025〕第3号 | - | 镇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准予许可 |
| 7 | 2025-05-28 | 2025-12-30 | 镇宁自治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 | 无 | 镇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准予许可 |
| 8 | 2025-01-17 | 2025-09-16 | 镇应急行许复(2025)1号 | 无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准予许可 |
| 9 | 2024-12-31 | 2099-12-31 | 安环表批复〔2024〕165号 |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镇宁自治县募役镇发恰建筑用砂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 | 准予许可 |
| 10 | 2024-12-31 | 2099-12-31 |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镇宁自治县募役镇发恰建筑用砂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无 |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 | 准予许可 |
此外,相关关联企业贵州新与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历史处罚信息如下: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事由/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单位 | 处罚日期 |
|---|---|---|---|---|---|
| 1 | 〔镇〕应急罚〔2025〕4号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贵州新与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柴油)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六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镇宁县应急管理局 | 2025-11-10 |
| 2 | 〔镇〕应急罚〔2025〕1号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违法事实: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证据:现场检查记录(镇)应急现记〔2025〕非煤10号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镇)应急决〔2025〕2号、贵州新与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黄百铁路(贵州段)项目经理部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图片、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以上行为违反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五百六十三元,并处人民币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镇宁县应急管理局 | 2025-04-28 |
贵州新与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获贵州能源监管办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许可证,标志着其在电力设施业务领域具备合法合规运营的资质,为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提供了法定依据。该许可证有效期从2025年11月21日至2031年11月20日,较长的有效期为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有助于其在电力市场中拓展业务、提升竞争力。在电力行业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企业获得此类许可证是满足监管要求、参与市场竞争的关键。同时,企业过往的处罚记录也提醒其需更加重视合规经营,以适应行业合规化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