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信息被曝光,黄子韬发文怒斥!律师解读→
羊城晚报
“你们偷拍我,不经我同意发这种隐私的东西,真的一点素质都没有!”近日,艺人黄子韬因就医照片及诊疗记录遭某牙科诊所工作人员私自外泄传播,公开发声怒斥。这一事件不仅引发网络热议,也让不少普通民众产生担忧:自己的就诊信息是否同样存在泄露风险?
据黄子韬在其个人社交账户所述,他因怀念曾为其治疗的已故医生,重返该牙科诊所复查。然而,这份对医者的信任换来的却是隐私的“裸奔”——未经其同意,诊所工作人员偷拍其治疗画面,并配文“做了16颗贴面后又来做嵌体”发至朋友圈,随后截图在社交平台传播。
针对此事暴露出的患者隐私保护问题,羊城晚报记者专访广东国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生廷进行法律解读。
涉嫌侵犯患者隐私权与肖像权
何生廷律师认为,医疗机构在未取得患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发布患者的就诊照片、医疗记录等资料,已经涉嫌侵犯患者隐私权。
“患者的身体状况、病情及诊疗过程都属于自然人受法律严格保护的私密信息与私密活动,”何生廷表示,“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基于医疗服务关系依法掌握患者隐私,负有法定保密义务,私自拍摄、公开传播相关内容,属于典型的侵害隐私权行为。”
此外,就诊照片能够识别出患者个人形象,即便发布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本人许可制作、公开他人肖像,也涉嫌违反肖像权保护的相关规定。何生廷特别指出:“黄子韬本身属于公众人物,其医疗健康信息属于敏感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引发不恰当的关注度,造成负面影响。”
他还补充道,医患双方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保护患者隐私也是医疗机构的合同附随义务,泄露信息的行为也同时构成违约,“患者可自主选择主张侵权责任或是违约责任”。
涉事机构和人员或将面临行政处罚
对于擅自泄露患者个人信息的医疗机构应受到何种处罚,何生廷介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102条规定,对于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执业医师、护士管理和医疗纠纷预防处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因泄露主体而异。何生廷分析:“如果是医生泄露,可以适用《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由卫健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也可能被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如果是护士泄露,则可适用《护士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发现就诊信息泄露如何应对?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一旦发现自身就诊信息、诊疗照片发生泄露,应第一时间做好证据固定工作。“妥善留存挂号凭证、缴费单据、病历等能够证明诊疗关系的材料,若信息大范围传播,可前往公证处办理电子证据公证,避免证据灭失。”
随后,可要求发布者立即删除内容、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同时向涉事网络平台发起投诉。如果平台未及时处置导致损失扩大的,患者可一并追究平台责任。
在行政投诉层面,可先向涉事医疗机构投诉,要求机构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也可以通过12345热线、12320热线提交投诉,追究涉事机构和人员的行政责任。“若协商、投诉均未妥善解决问题,患者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何生廷补充道。
医疗机构使用患者信息须严守底线
针对部分医疗机构因科普、学术交流、案例研讨等需求使用患者信息的情况,律师给出了明确的合规建议。
“必须经患者书面同意,明确约定使用形式、使用渠道、使用期限、用途等内容。”他强调,对外展示的病历、照片、案例文字,必须做彻底的去标识化处理,隐去个人身份信息,确保无法通过资料识别到具体患者,“绝对不得借科普名义变相开展商业宣传,将患者信息用于商业广告、引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