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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富认罪:涉非法删帖,多名公关获刑

滚动播报 06.10 23:21

来源:财经与法观察

10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揭开了公关公司从事非法删帖等网络黑灰产业的冰山一角。四家公司因非法删帖,被湖北荆州沙市区法院一审判决构成非法经营罪,相关负责人因此获刑。

其中著名公关公司迪思公司总裁助理兼大数据中心负责人姜炜和九富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周子潇,分别被判处6年9个月和3年,罪名都是“非法经营罪”。

(1)

“金主”包括安利、步长制药

涉事的四家公司为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春鼎秋华(北京)公共关系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环宇趋势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九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这些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具体实施的删帖人员亦被起诉。

上述涉事公司及相关人员从事非法删帖的流程为:被告公司与有删帖需求的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然后将业务“发包”给吴秋敏、何伟夫妻二人。该夫妇通过投诉删除或找其他删帖中介删除、屏蔽的方式进行非法删帖,并以每条1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删帖服务费。

2015年7月至案发,

迪思公司与安利公司

签订了三份百度SEO(搜索引擎优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迪思公司使用删除、屏蔽、下沉等手段在百度搜索引擎上清理涉及安利公司的负面信息。

迪思公司通过有偿删帖服务向安利公司收取巨额费用,非法删帖经营数额为5846971.98元,违法所得共计4415697.98元。

被告人姜炜的供述,

迪思公司执行安利公司三份合同使用的技术干预方法有删、屏、沉、刷、链五种方法。

2016年5月至9月,被告人周子潇在担任

九富北京分公司

负责人期间,承接了为

步长公司

提供IPO服务的项目,根据步长公司的要求,周子潇指示其手下团队办理,其团队搜集了一批影响步长公司上市的帖文,并委托春鼎公司和环宇公司(李东洲控制的空壳公司)对这些帖文链接进行删除和屏蔽。

被告人周子潇对上述行为知情并认可。

九富北京分公司通过有偿服务向步长公司收取费用,

平均为7000元/条

,非法删帖经营数额为1095253元,

违法所得30万元

据被告供述显示,

删除的大多是在百度知道、贴吧、天涯社区、中华论坛、新浪等网站上涉及公司的负面帖文和小部分视频,收费价格为百度知道100元每条,贴吧150元每条,天涯社区1200元至1500元每条,中华论坛600元每条、新浪博客100元每条。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迪思公司、春鼎公司、环宇公司、九富北京分公司、被告人吴秋敏、何伟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判处姜炜有期徒刑6年9个月;判处周子潇有期徒刑3年。

(2)

利益面前,很多人选择铤而走险

搜索关键词明明看到文章却打不开,点击文章发现文不对题,污点不断的新闻人物铺天盖地都是正面报道……其实非法删帖事件几年前央视就曾深入报道过,但这两年却依然十分猖狂。

在利益面前,还是很多人选择铤而走险。

CCTV近10分钟新闻专题报道了口碑互动等6家网络公关公司被查处,最后意味深长表示严打网络犯罪将常态化。网络公关公司处于风口浪尖了。

2018年7月26日,天津警方抓获16名利用网站实施“网络水军”非法删帖炒作的犯罪嫌疑人,此案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四川岳池公安抓获以删除网络贴文,获取利益的系列非法经营案8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高达240余万元。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3)

删帖不付费,这家公司被诉

因删帖未达预期效果,拒不付费,删帖公司把三胞集团旗下子公司及孙公司都告上了法庭。法院则认为,有偿删帖服务侵害民众知情权和媒体监督权,删帖公司涉嫌犯罪。法院驳回起诉,移交公安机关侦察处理。三胞品牌公司表示,法院裁定结果正确,支持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网友:“也只有大佬敢收拾这些牛鬼蛇神。”

据悉,杭州云吧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与三胞品牌公司签订了一份《网络舆情管理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是云吧公司为三胞公司提供有偿删帖服务,三胞品牌公司预付云吧公司30万删帖费。

因云吧公司删帖效果并不理想,三胞品牌公司拒绝继续支付服务费。于是,云吧公司把三胞两公司告上了法院,请求判令三胞品牌公司支付云吧公司295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

法院则认为剩余诉请金额均为有偿删除信息服务费用等,该公司实施此行为涉嫌非法经营。一审裁定驳回云吧公司的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云吧公司在二审辩称,其所提供的服务不是直接删帖,只是作为中介方将网帖通过正当方式向百度公司反馈之后,由百度公司决定是否删除。与三胞品牌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委托合同关系。云吧公司所处理的事务均系接受三胞品牌公司的提供和委托进行,云吧公司并未决定对哪个词条进行优化。云吧公司向百度公司反馈均以三胞品牌公司的名义进行,并没有出现任何一项工作系云吧公司主动进行。

三胞品牌公司则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内容违法,自始无效。即便如云吧公司所述,其只充当中间人,其行为也同样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已付的30万元款项全部是云吧公司非法经营所得,应予退还。即便已付的30万元是涉及企业宣传报道的费用,云吧公司也未按约完成合同义务,30万元应予退还。因后来云吧公司删帖效果并不理想,后期的服务费用三胞品牌公司也就没有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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