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后厨”必须有实体店
(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 苏晓梅)随着无堂食网络餐饮行业快速发展,“幽灵外卖”等问题频发,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关注度较高的领域。日前,经市市场监管委指导,天津市烹饪协会牵头联合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等单位共同编制的《无堂食网络餐饮经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并实施。作为我市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的重要举措,该标准填补了我市无堂食网络餐饮行业标准空白,可有效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实现经营有标可依、有据可循,守护群众线上订餐“舌尖上的安全”。
眼下,无堂食网络餐饮已成为我市餐饮消费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部分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存在场所布局不规范、设施设备配置不足、人员管理松散、加工操作不标准、配送环节风险突出等问题,使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面临挑战。
标准包括9个部分及附录,聚焦基础准入要求、场所设施标准、经营过程管控、压实主体责任、投诉应急处置五大关键环节,明确了无堂食网络餐饮服务的术语定义、基本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自查、投诉处理及应急管理等核心内容。
标准明确,无堂食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具备固定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许可证,实际经营地址须与资质载明地址一致,严禁无证、超范围经营;明确食品加工功能区划分,更衣区、食品存放区、初加工区、切配区、烹饪区、取餐区等各区域有效分隔、布局合理,避免交叉污染;要求人员管理实行晨检与健康证明制度,食品及原料采购需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食品添加剂要有专人专柜管理,定量使用,加工制作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强制使用一次性食品安全封签,防止配送过程造成污染。
标准还明确平台提供者需落实资质审查、信息核验、风险监测、技术支持、配合监管等责任,每6个月核验一次商户信息,要求商户页面公示“无堂食”标识;经营者需落实经营资质、加工规范、信息公示、自查整改等责任,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自查机制。
规范投诉应急处置方面,标准要求经营者畅通投诉渠道、实现投诉闭环处理和反馈;平台建立7×24小时舆情监测机制,经营者1小时内启动食品安全舆情应急响应,2小时内上报监管部门,及时封存问题食品、召回已售产品并提交整改报告。
该团体标准的出台,为无堂食网络餐饮行业划定了经营底线、树立了服务标杆,为天津市网络餐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制度保障,也是我市深化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补齐新业态监管短板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标准宣贯培训,引导平台提供者、入网经营者对标整改和规范经营,大力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强化行业自律,推动社会共治,持续净化我市网络餐饮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