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整治网络餐饮乱象
(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 苏晓梅)针对外卖食品领域出现的“幽灵外卖”等突出问题,为系统整治网络餐饮乱象,我市于6月1日正式施行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实施当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便对我市网络餐饮服务行业开展了专项抽查。
新规明确,入网餐饮经营者的平台网店名称须与线下实体店招牌保持一致,其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及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须在平台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并确保真实、准确。执法人员通过大数据筛查及线上线下信息比对,发现位于我市某区的一家快餐店未在平台公示信息中展示实体店门面、店内布局等相关场所照片。据此,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商户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经核实,该商户在手机平台上显示的店面名称为“天津传统老味肘子饭”,而线下实际门头招牌为“烧烤小龙虾 牛骨羊蝎子”,且平台页面未展示实景照片。该商户承认存在上述违规行为,表示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立即整改,纠正错误信息。与此同时,另一组执法人员在某饮品店检查时发现,该商户在自营网络订餐平台上既未公示主体信息,也未标注“无堂食”标识。
针对上述2家商户存在的违规问题,执法人员依规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要求。同时,结合新规实施初期,部分商户对政策掌握不够全面、适应尚需时间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围绕新规重点内容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并实现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相结合,推动商户依法规范经营。
此次排查中发现的门店招牌和证照公示信息不符等问题,看似细微,却可能成为滋生“幽灵外卖”的风险隐患。近年来,部分小微餐饮经营者存在随意变更门店招牌、隐匿实际经营地址、未依规公示主体信息、超许可范围存在餐饮经营等违规行为,个别不法商户甚至在线上接单后转包至无证黑作坊加工制作餐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聚焦网络餐饮领域风险隐患,坚持抓早抓小、源头治理,持续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餐饮经营者和外卖平台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整治行业乱象,净化网络餐饮市场环境。同时提醒消费者,叫外卖时,要核对商家公示的证照,若平台展示地址、实际取餐地址与证照登记地址不符,需慎重点餐;同时要留意“无堂食”标识,如介意纯外卖模式,点餐时可留意该标识,避免与自身需求不符;若发现配送的餐品无食品安全封签或封签破损,可拒收。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违规问题,可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