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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保攻略!跨省共济,门诊、住院报销细则

文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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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近日印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规范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通知指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是指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设定共济额度,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保缴费。个人医保钱包实行虚拟额度管理。

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被共济人应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省级医保服务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多种渠道建立或解除共济关系。

建立共济关系时共济人应签署承诺书,对承诺事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个共济人可与多个近亲属建立共济关系,一个被共济人也可以接受多个近亲属共济

共济人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共济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被共济人不得将获得的共济额度再共济给第三人。被共济人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可共济结算。

通过医保服务平台解除共济关系时,被共济人尚未使用的共济额度自动恢复至共济人个人账户。

被共济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被共济人可使用共济额度进行支付。

被共济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可使用共济额度支付,且须全额支付。

依据西安市医保现行政策

下面是已梳理好的

居民、职工医保门诊

及住院报销细则

方便大家随时查阅、对照参考

看完记得收藏~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1. 门诊统筹报销

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

补充说明:参保贫困人员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一般诊疗费,由基金全额支付。

2. 住院费用报销

住院费用报销需先扣除起付标准,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一个医保年度内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3. 居民医保就医结算流程

参保居民所患疾病经门诊主诊医师诊断,符合住院病种目录规定、确需住院治疗的:

1.持本人身份证、电子医保卡 / 社保卡和住院证;

2.医保窗口进行审核办理住院医保登记手续即可;

西安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1. 普通门诊统筹

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以下规定支付:

起付线:200

报销比例: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2000,退休人员2500,当年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2. 住院费用报销

(1)起付线标准(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线递减)

(2)报销比例(按费用档位划分)

补充说明:一个年度内,职工医保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超过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支付95%,不设封顶线。

来源:综合自人民日报、央视新闻、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中医脑病医院

编辑:熊 熊 | 视觉:李妍 乾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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