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绿环大荔公司获20年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电力业务运营资质落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6月8日消息,国家能源局信息显示,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获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关为西北能源监管局,许可证书状态为正常。这意味着该公司已具备依法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许可资历。
| 信息类别 | 具体内容 |
|---|---|
| 企业名称 | 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500MA6Y8EMY9L |
| 许可类别 | 发电类 |
| 许可证编号 | 1931021-01057 |
| 许可证核发机关 | 西北能源监管局 |
| 许可证书状态 | 正常 |
| 许可证核发日期 | 2026/06/08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1/09/28 |
| 有效到期日期 | 2041/09/27 |
许可信息显示,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500MA6Y8EMY9L,对应的许可证编号为1931021-01057。该许可证于2026年6月8日核发,有效期限自2021年9月28日起至2041年9月27日止。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渭南)控股有限公司 | 100% | 9538.4万元人民币 | 2029-01-07 | 2019年01月11日 |
以下为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近期获得行政许可情况:
| 序号 | 决定日期/有效期自 | 截止日期/有效期至 | 许可文件编号/文书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决定/许可机关 | 许可内容 |
|---|---|---|---|---|---|---|
| 1 | 2026-03-24 | 2099-12-31 | 渭环批复〔2026〕16号 | 关于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固体废物再利用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 关于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固体废物再利用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2 | 2024-07-26 | 2099-12-31 | 省市监投资人(股权)变更2024/07/26 | 省市监投资人(股权)变更 |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名称: 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渭南)控股有限公司; 出资额: 9538.4; 百分比: 100 |
| 3 | 2023-12-04 | 2099-12-31 | 省市监行业代码变更2023/12/04 | 省市监行业代码变更 |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7729:其他污染治理 |
| 4 | 2022-12-01 | 2027-11-30 | JY36105230611297 | 食品经营 | 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 5 | 2022-11-04 | 2099-12-31 | 省市监法定代表人变更2022/11/04 | 省市监法定代表人变更 |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程凯 |
| 6 | 2021-10-09 | 2026-10-08 | D610523G2021-2326 | 取水许可证 | 大荔县水务局 | 工业用水 |
| 7 | 2021-09-28 | 2041-09-27 | 1931021-01057 | - | 西北能源监管局 | - |
| 8 | 2020-10-15 | 2099-12-31 | 陕环评批复〔2020〕16号 |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大荔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 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 |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光大绿色环保大荔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光荔能行政〔2020〕012号)收悉。经我厅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2020年第1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 ||||||
| 一、项目概况 | ||||||
| 该项目位于渭南市大荔县官池镇,占地面积约47213平方米,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台处理量400吨/日的机械炉排焚烧锅炉、1台33吨/小时的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台9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机,配套建设垃圾接收贮存运输系统、自动控制系统、飞灰稳定化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和渗滤液处理系统等。本次评价不包括厂外供热管网、升压站及输电线路。项目总投资28614.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27万元,占总投资的14.4%。 | ||||||
| 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在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该项目实施的依据。 | ||||||
|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 ||||||
| (一)生活垃圾焚烧必须确保炉膛内焚烧温度、炉膛 | ||||||
| 9 | 2020-08-07 | 2099-12-31 | 610523202008070106 | 光大绿色环保大荔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 大荔县住建局 | 光大绿色环保大荔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
| 10 | 2020-03-30 | 2099-12-31 | (荔税)许准字〔2020〕第(21)号 | (荔税) 许准字 〔2020〕 第(21)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大荔县税务局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获得西北能源监管局核发的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标志着其在发电业务领域取得合法合规运营的关键资质,为企业电力业务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该许可证有效期从2021年9月28日至2041年9月27日,长达20年的有效期体现了监管机构对其发电业务能力和合规性的长期认可,有助于企业在稳定的政策环境下进行长期规划和投资。在当前电力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电力业务许可证是企业进入发电市场的必要条件,此证的获取不仅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符合行业合规化发展的趋势,有利于推动发电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