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丰发布告知书
(来源:都市现场)
据“今日永丰”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1日,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卫健委发布《关于规范全县消毒产品销售行为的告知书》,如下:
全县各消毒产品销售者:
为规范我县消毒产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消毒产品销售行为,郑重告知如下:
消毒产品质量直接关系群众健康安全。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全面落实进货查验、资质审核、台账管理等制度,严禁销售不合格、来源不明及标签违规产品。
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采购验收,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可控,杜绝无查验、无记录、无台账经营。
二、严格审核供货主体资质。通过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核验产品备案信息,索取并留存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加盖公章的资质文件,严禁采购无资质、手续不全产品。
三、严格核查产品标签信息。逐批次核对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等,确保与备案信息一致;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包装破损、标签虚假、信息篡改的不合格产品。
四、规范建立购销台账资料。完整记录供货商、进货日期、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资质文件、票据、验收记录等资料留存期限不少于2 年,确保随时可查。
五、严守合法合规经营底线。严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严禁宣称具有疾病治疗、抗炎治病、替代药品等医疗功效;严禁销售未备案、假冒伪劣及来源不明的消毒产品。
对未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委将依法从严查处。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好安全、规范、有序的消毒产品市场秩序。
永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