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被罚64.6万元:违反国库、金融统计、支付结算、征信、反洗钱管理规定
金融一线
6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国库、金融统计、支付结算、征信、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64.6万元罚款。张某(时任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该行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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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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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安银罚决字〔2026〕2号 |
违反国库、金融统计、支付结算、征信、反洗钱管理规定 |
给予警告,并处64.6万元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分行 |
2026年6月3日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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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某(时任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
安银罚决字〔2026〕3号 |
对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 |
处1.5万元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分行 |
2026年6月3日 |
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