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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以发5000字差评要求减免饭钱用差评恶意要挟或涉嫌敲诈勒索

滚动播报 06.04 14:28

(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顾客以发5000字差评要求减免饭钱用差评恶意要挟或涉嫌敲诈勒索

【#顾客以发5000字差评要求减免饭钱##用差评恶意要挟或涉嫌敲诈勒索#】近日,一段关于“四名游客以发布5000字差评要求店家减免费用”的视频在网络引发热议。据报道,事发火锅店工作人员称,四名来广东汕头的游客到店后点了400多元的菜品,在整个就餐期间并未提出任何异议,40分钟吃了七成餐食左右,突然向店员反映锅底味道淡,用餐体验没有达到预期。店家曾试图沟通解释潮汕饮食特色,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在沟通陷入僵局时,顾客称准备了长达5000字的差评,要求店家同意其只支付两道菜(虾和鹅肝)的费用。为避免纠纷升级或给当地美食口碑带来负面影响,店家选择了全额免单。事件曝光后,有人认为店主是顾全大局,但也有观点认为此举可能助长“差评勒索”的不良风气。《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吉林良佐律师事务所主任尤金堂律师表示,消费者依法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评价、监督的权利。一个基于真实消费体验、主观但非恶意的差评,是消费者行使监督权的体现,商家对此应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然而,权利不得滥用,如果消费者虚构事实、夸大问题,或者在根本没有实质消费纠纷的情况下,以发布或传播极具破坏性的差评为筹码,直接要求商家免单或支付远超合理范围的“赔偿”,其行为性质就发生了变化。这不再是行使监督权,而是以诋毁商家商业信誉为手段,迫使商家违背真实意愿交付财物。从民事侵权角度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商家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当“恶意要挟”行为的情节和危害程度超出了普通民事纠纷的范畴,尚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时,其行为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的行政违法行为,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拘留或罚款的处罚;当勒索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敲诈时,可能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全媒体记者 张博)视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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