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家外资企业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试点批复
6月3日,记者从工信部获悉,自2025年2月首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试点批复发放以来,已有166家外资企业成功获得批复,相关企业可依法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
我国电信业务主要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通常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附加的电信与信息服务,如互联网数据中心、电子商务以及信息服务等。
2024年4月,工信部发布通告,明确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地率先取消相关业务的股比限制。外资企业可在试点地区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电信业务,深度参与我国云计算服务、算力服务等市场。
工信部表示,自2025年2月首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试点批复发放以来,已有166家外资企业获得批复。目前,全国外商投资电信企业超3100家,其经营范围已覆盖《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全部10项增值电信业务,将为我国消费者带来更加多元的电信服务和产品,进一步构建开放活跃市场生态。
此前,在5月17日世界电信日当天,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局长陆建文曾披露,北京累计56家外资企业获得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经营试点批复。
在公布最新成绩单的同时,工信部也对下一步的开放路径给出了明确规划,将持续推动电信领域对外开放,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进入我国电信市场,探索更多新业态,助力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