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一地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雄安发布
容城县2026年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确保我县初中学校2026年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结合实际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具体生源分类见“六、报名条件及所需资料”。
二、招生原则
依据学生户籍所在地,按照“划片招生、名单过渡”相结合的原则,划定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学位归属。
三、报名时间
各初中学校在6月3日至6月26日之间,确定报名时间和材料审核时间,并及时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
四、报名方式
(一)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须按照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初中学校现场核验报名材料。
(二)博奥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民办学校学生分流工作方案执行。
(三)小里中学、北张中学、野桥中学、南阳中学
招生片区的六年级毕业生,按照片区初中学校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现场审验报名材料。
(四)容城县第一初级中学、启泰学校初中部
1.6月3日至6月10日,非重复划片小学及博奥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初中学校安排,直接到现场核验报名材料。
2.6月3日至6月15日,重复划片小学(容城小学、沟西小学、上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县教育局统计容城县第一初级中学或启泰学校(初中部)就读意向,并将名单过渡给学校,学校依据名单发放录取通知,家长按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到现场审验报名材料。
3.6月3日至6月10日,第二类至第七类学生家长到容城县第一初级中学或启泰学校登记信息,待第一类学生录取结束后,视空余学位情况统一安排学校。
五、录取规则
(一)小里中学、北张中学、野桥中学、南阳中学按照“报名条件及所需资料”由第一类到第七类的顺序分配学位。
(二)容城县第一初级中学、启泰学校初中部先满足非重复划片小学和博奥小学毕业生就读需求。意向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学位归属。
若容城小学、沟西小学、上坡小学意向选报容城县第一初级中学的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数,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学位归属,未摇中学位的到启泰学校(初中部)就读。第二类至第七类直接安排到启泰启泰学校(初中部)就读。
若容城小学、沟西小学、上坡小学选报启泰中学(初中部)的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数,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学位归属,未摇中学位的到容城县第一初级中学就读。第二类至第七类直接安排到容城县第一初级中学就读。
六、报名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学区生
1.第一类:片区内小学毕业生
毕业小学在初中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内,可在划片初中学校就读,也可回户籍地就读。户籍在初中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内的其他六年级毕业生,可回户籍地初中学校就读。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国中小学学籍档案证明。由毕业学校登录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打印,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籍所在学校公章;
(2)户口簿:提供户口簿原件(包括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二)非学区生
2. 第二类: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按照《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第七条、《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要求落实。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国中小学学籍档案证明。由毕业学校登录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打印,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籍所在学校公章;
(2)身份证明:军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优待资格证明材料,或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证明材料;
(3)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等;
(4)户口簿: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包括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5)居住证明: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或部队驻地证明材料。
3. 第三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
在城区内居住,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人员子女,可以在容城县第一初级中学或启泰学校就读。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国中小学学籍档案证明。由毕业学校登录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打印,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籍所在学校公章;
(2)户口簿:提供户口簿原件(包括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3)工作证明:提供由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4)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且养老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缴费单位名称须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
(5)住房证明:提供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4. 第四类:容城县户籍的周转过渡群众子女
截至招生当月,已征迁未回迁仍在领取周转过渡安置费的征迁群众子女,可在居住地划片学校就读。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国中小学学籍档案证明。由毕业学校登录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打印,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籍所在学校公章;
(2)户口簿:提供户口簿原件(包括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3)入学函:凭乡镇政府出具的周转过渡安置费发放证明,到容城县教育局开具《征迁安置群众子女入学函》;
(4)住房证明:提供房产证明原件或租房合同原件。
5. 第五类:疏解单位正式职工或持雄才卡人员子女
随父母来新区就读的,以其居住证、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等为主要依据,可在居住地划片学校就读。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国中小学学籍档案证明。由毕业学校登录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打印,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籍所在学校公章;
(2)户口簿:提供户口簿原件(包括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3)房产证明:提供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4)疏解单位职工需提交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
(5)持雄才卡人员需提交雄才卡原件和雄才卡开户行出具的持卡人证明。
6. 第六类:非片区内户籍,有片区内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人员子女
非片区内户籍,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人员的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国中小学学籍档案证明。由毕业学校登录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打印,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籍所在学校公章;;
(2)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包括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3)房产证明:提供房产证,或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等有效房产证明原件。
7.第七类:来容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来容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安置。持容城镇、贾光乡、八于乡居住证的,视学位情况可在容城县第一初级中学、启泰学校就读。持其他乡镇居住证的,可在辖区所在初中学校就读。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全国中小学学籍档案证明。由毕业学校登录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打印,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籍所在学校公章;
(2)户口簿:提供户口簿原件(包括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3)居住证: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父亲或母亲或学生本人的居住证原件。新区内跨县流动人员不能办理居住证,雄县、安新户籍学生提交父亲或母亲在容城县的租房合同;
(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亲或母亲在学校招生片区的营业执照及连续六个月纳税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应在2026年1月及以前),或连续六个月以上职工社保参保证明(社保缴纳首月应在2026年1月及以前)。
七、容西片区学校报名安排
容西片区初中学校招生由雄安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请关注“雄安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
容西咨询电话:
0312-5556881
八、郑重提示
请勿相信任何中介机构,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入学所需材料,谨防上当受骗。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相关人员的入学资格,并报请有关单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九、违规招生不当牟利举报电话
容城县教育局法治组:
0312-5556801
容城县教育局教育组:
0312-5556869
主办: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运营: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来源:容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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