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赤峰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内蒙古日报
转自:草原云
6月3日,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消息:今年1—4月,赤峰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1亿元,同比增长2.8%,分别较同期全国(1.9%)、全区(1%)平均水平高出0.9个和1.8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面对更加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赤峰市持续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全市消费市场稳定运行。
城乡消费市场协同发展。随着商贸流通体系不断完善,赤峰市城、乡消费市场协同发展成效显现:1—4月,全市城镇、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2.7%、3.2%,城、乡消费“双轮驱动”格局持续巩固。其中,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额平稳增长,消费市场韧性凸显。1—4月,赤峰市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4.8%,饮料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2%;限额以上单位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1%,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38.6%。
智能化消费引领增长,新业态逐步成长壮大。伴随着商品供给日益多元,赤峰市消费向智能化、品质化升级。1—4月,赤峰市限额以上单位智能手机零售额同比增长58.6%,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9%。同时,赤峰市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完成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2.7%。
餐饮消费复苏,服务型消费提质升级。围绕消费热点,赤峰市抓住节假日消费契机,重点推出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深挖本地特色餐饮业发展潜力,拓宽消费增长新赛道。1—4月,赤峰市餐费收入同比增长1.9%。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费收入同比增长5.2%;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同比增长94.6%,较上年同期提高50.7个百分点。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