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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被迫结婚女子原丈夫索赔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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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被迫结婚女子原丈夫索赔35万

【#自称被迫结婚女子原丈夫索赔35万#】#自称16岁被迫结婚女子发声# 2008年4月,苟某菊时年16岁,正在贵州织金县某镇中学上初二。在一天放学回家后,她被父亲通知前往外地喝喜酒。随后,她被嫁给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34岁的黄某来。并于2009年、2011年生下儿子和女儿。2012年6月11日,苟某菊与黄某来在双峰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苟某菊表示,登记结婚是为了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女子自称16岁被嫁34岁男子# 长期遭受家暴后,苟某菊离家出走。2021年8月,苟某菊在广东省惠州市打工时,认识湖南双峰县的向某泽,两人相恋。因害怕失去向某泽,她没有讲自己已婚的消息。2024年3月12日,黄某来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苟某菊、向某泽重婚罪。苟某菊说,因为向某泽希望通过协商来解决重婚罪的问题,这样就不用闹到法院。黄某来要求,向某泽和苟某菊需要支付给他35万元的补偿费。向某泽认为,黄某来的胃口“太大了”,调解不了了之。2026年3月26日,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人民法院对苟某菊的行为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苟某菊已有配偶,仍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子女,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应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苟某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她认为自己并非自愿嫁给黄某来,她只是婚内出轨,不构成重婚罪。6月3日上午,该案在湖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二审。@封面新闻 记者从旁听人员处获悉,庭审中,检察官建议本案适用缓刑,11时许,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主审法官表示庭后继续组织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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