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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以法治赋能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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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整合集成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基本建成了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年均办理法律服务450万件次,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加强统筹谋划健全完善服务体系

山东省司法厅始终将党建引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厅党委批复成立律师、人民调解等6个行业协会党委,制定关于加强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行业党的建设若干措施,开展社会组织党委实体化运行重点工作攻坚,推动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社会组织党委直接领导、行业党委具体负责的党建工作体制。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规范,推动出台《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谋划制定全省高质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五年实施方案,推动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司法鉴定服务标准及检验技术要求等7个省级地方标准,制发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等领域规范性文件,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和制度保障。

突出均等普惠积极回应群众法治需求

山东省司法厅加快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全省建成6万余个覆盖市县乡村的实体平台,12348热线与12345热线实现归并整合,提供全天候法律咨询服务,月均咨询量超5万人次;推动山东法律服务网智能化改造,有效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公证预防性司法制度作用,近3年参与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辅助业务84万件。持续做好“一群体一品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法律援助“安心行动”、“法援护苗”等系列活动,近3年全省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1万余件,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4亿元。

聚焦精准发力高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司法厅聚焦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出台《关于加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制定司法行政机关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具体举措,推动更多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服务新时代乡村振兴。聚焦服务企业主体,联合省工信厅等部门共建“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纠纷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开展“重点产业链+法律服务”试点。开展全省高端化工产业链、高端装备产业链、先进材料产业链普法用法活动,建立“仲裁+诉讼+调解”涉企纠纷快速调处模式。聚焦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定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若干措施,推动形成涉外法治协同工作格局。实施全省律师行业服务“万企出海 鲁贸全球”外贸突破专项行动,组建山东省涉外领事保护律师服务团,5家律师事务所入选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推动涉外公证高质量发展,18家公证机构纳入司法部海外远程视频试点,涉外公证书在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

注重深度融入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山东省司法厅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大局,加快拓展服务领域,将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建强基层法治阵地,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省乡镇、街道司法所实现全覆盖,年均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指导制定村规民约3.5万件次,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53万余次。深化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86个,夯实了基层法治基础。推动法治力量下沉,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26万余人,每个行政村(社区)都实现了配备1名“法治带头人”、3名“法律明白人”;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1.28万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提升法律服务质效,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创新“小板凳普法”“马甲普法”等形式,“十四五”期间法治宣传覆盖群众近亿人次。建设覆盖城乡和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调解网络,全省实现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年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72.9万余次。

严格监督管理筑牢行业发展保障支撑

有效的行业监管是公共法律服务行业长远发展的有力支撑。山东省司法厅健全管理体制,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制定议事规则、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执业监督、行业惩戒等专门委员会建设,行业自律作用充分发挥。完善监管措施。全方位加强法律援助办案监管,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覆盖40%已结案件。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行动,14家机构成为全国标准化试点或纳入司法部推荐名单。深化“公证规范优质”专项行动,204项公证事项实现“一次办好”。指导各仲裁机构建立完善裁决核阅、专家咨询等制度,印发律师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规则,编印警示教育案例,引导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凝聚监管合力,与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多次联合发文规范执业行为。鼓励各仲裁机构参与府院联动机制,加大防范惩治虚假仲裁工作力度。深化司法鉴定诚信执业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开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积极向司法机关推荐优质机构,不断提升行业公信力。

文章来源 | 大众日报

记者 | 刘婧 陈君

编辑 | 郭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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