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密室游戏受伤 商家“免责声明”无效
(来源:千龙网)
6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聚焦重点领域,直面新型业态风险,具有体现特殊优先保护的特点,回应了社会关切,明确治理导向。
当前,随着网络经济、文创产业、新型消费业态快速发展,面向未成年人的不安全商品、违规经营、危险玩具售卖、娱乐场所安全保障不到位等新型风险出现,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面临新挑战、新难题。
本次发布的案例,涉及具有可玩性食品的缺陷、密室等娱乐场所的安全保障、不合格“网红”玩具及儿童护肤品的质量等问题,与未成年人成长密切相关。例如,在一件案例中,对于具有可玩性的食品,人民法院明确应当同时符合儿童玩具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警示相关企业对儿童食品、玩具等产品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严格落实儿童产品安全标准,完善产品安全设计、食用规范标注及风险警示。
面对社会保护的新风险、新问题,人民法院及时作出回应。比如,有案例涉及较为受未成年人欢迎的密室、剧本杀等新兴娱乐场所,人民法院对适龄准入要求、安全保障义务、免责条款的效力等问题予以明确,进一步明晰了剧本类娱乐场所的社会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聚焦儿童和学习用品领域,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等部门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根据媒体曝光线索,聚焦被称为“解压神器”的起泡胶、水晶泥等软泥玩具,查处不合格产品,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
案例1
儿童护肤品违规添加禁用物质 涉案人员获刑
案情显示,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儿童护肤品。经鉴定,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期间,该公司生产的安肤霜等16批次产品检测出16-α羟基泼尼松龙、泼尼松成分,医用护理软膏中检测出氯倍他索丙酸酯成分。该三种成分均属于糖皮质激素,是《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禁用物质,长期使用会造成激素蓄积中毒,甚至形成激素依赖性皮炎,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经查,该公司销售金额总计179万余元。赵某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某系该公司副总经理,为直接责任人员。二人多次就激素成分问题进行讨论并参与购买上述激素类物质以及投入生产护肤品的过程。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并查处该违法行为的同时,将相关线索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侦查将赵某某和王某某抓获。此后,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提起公诉。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审理法院认为,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成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安肤霜、医用护理软膏等产品,销售金额达179万余元,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赵某某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某系直接责任人员,二人的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遂判决: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赵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王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
案例2
儿童误食针筒糖零件窒息死亡 厂家被判赔偿
案情显示,9岁的小刘购买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针筒糖食用,并使用针筒往口中注水玩耍,误将针筒封堵件吸入嘴中导致窒息死亡。小刘的父母刘某和王某将某食品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食品公司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经查明,该针筒糖为凝胶糖果,采用仿注射型塑料容纳管包装(含管道、封堵件、活塞等部件),外包装注明0-3岁禁用及食用方法等,但单支产品标签未标注食用方法。经鉴定,针筒糖属预包装食品,但未按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推荐要求标示食用方法;针筒具有可玩性,但其管帽在儿童常见玩耍使用状态下,存在被误吞的可能性。
审理法院认为,涉案针筒糖标注为食品,具有可玩性,应当同时符合儿童玩具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但是,案涉针筒糖未按照相关要求标示食用方法,且封堵件经鉴定存在被误食和堵塞呼吸道的危险,存在设计缺陷,故某食品公司作为生产者,应当对小刘的死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刘某和王某作为小刘的监护人,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的监护职责,应自行承担一定责任。综上,审理法院判决某食品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
最高法提醒,相关企业对儿童食品、玩具等产品应当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严格落实儿童产品安全标准,完善产品安全设计、食用规范标注及风险警示。同时提示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和安全引导,防范风险隐患。
案例3
青少年玩密室游戏受伤 商家“声明免责”难免责
2022年10月1日,15岁的小王至某娱乐室参与某密室游戏。入场前,某娱乐室要求其签署免责声明,约定游玩中因受惊吓自行动作导致受伤,由本人承担责任。游戏过程中,小王奔跑摔伤。小王监护人与某娱乐室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某娱乐室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
经查,该密室游戏渲染“血色、恐怖”,气氛惊悚,剧本备案登记适龄为18周岁以上。游戏场景通道狭窄、光线昏暗、墙壁呈黑色、防撞设施简单,某娱乐室未向小王发放或要求佩戴安全护具。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审理法院认为,该免责声明系有关“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娱乐室不能因免责声明免责。
此外,剧本类娱乐场所应当严格落实适龄管控,对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定期维护,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注意事项,对于奔跑、追逐等高风险主题游戏,应向未成年人发放并要求佩戴安全护具。从所查明事实看,案涉密室游戏明显不适宜未成年人参与,但是某娱乐室仍允许小王参与,未落实适龄管控义务,且未履行相关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小王遭受损害。综上,审理法院判决某娱乐室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小王的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
案例4
无证生产儿童玩具“泥趣多”生产者被罚款
2025年9月8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媒体曝光“泥趣多”软泥玩具虚假标注厂名厂址等舆情线索,依法对某玩具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泥趣多”自制高透起泡胶409盒。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产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并抽样送检,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立案调查,当事人存在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上伪造厂名厂址,以及产品内部包装无警示说明等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伪造厂名厂址及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儿童玩具以及产品内部包装无警示说明等违法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产品质量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据此,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依法作出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涉案产品1651盒,并处罚没款6.7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