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人民检察院切实守护群众饮食安全
齐鲁晚报
作为备受消费者青睐的即食自制饮品,水果捞以多样口感、便捷购买赢得市场青睐。然而,部分网络外卖平台上的商家却将食品安全红线抛诸脑后——无证经营、超范围售卖、资质公示缺失等问题频发,为“舌尖上的安全”埋下重重隐患。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担当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创新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锁定违规线索,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以数字赋能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切实守护群众饮食安全。
2025年12月,荣成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敏锐发现,辖区内部分水果店、饮品店借“网红经济”东风,在第三方平台违规上架销售水果捞产品。经初步调查梳理,此类违法经营主要呈现三类情形:其一,无资质经营。部分商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水果捞制售活动,脱离食品经营许可审查与日常监管范畴。其二,超范围经营。虽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核定经营项目不含“自制饮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却违规售卖水果捞等即食自制饮品。其三,公示缺失。入网经营者未在店铺主页面依法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消费者无从知晓其经营资质,知情权与监督权被变相剥夺。
水果捞兼具原料多样性、制作即食性、配送时效性等特点,其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分装贮存及配送各环节,均存在较高的微生物污染、交叉感染风险。无证或超范围经营,意味着商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形同虚设。一旦原料把关不严、加工操作不规范或配送环节防护不到位,消费者身体健康将直接受到威胁,受损的更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公共利益。
如何在海量网络经营主体中快速、精准发现违规线索?传统“人工逐家排查”的模式不仅效率低下,也难以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监督。荣成市检察院给出了“数字检察”的破题之解。
2026年1月,该院立足公益诉讼监督需求,自主构建“互联网商家违规售卖水果捞等自制饮品公益诉讼监督模型”。通过打通数据壁垒,一方面从第三方平台定向抓取水果捞经营商家全量数据,涵盖店铺名称、许可证公示情况、经营产品类别等核心信息;另一方面调取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全量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包含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核定经营项目等关键内容。
依托大数据比对与智能算法筛查,该模型实现了对违规线索的自动识别、批量锁定、精准推送,彻底颠覆了过去“大海捞针”式的人工摸排模式,将监督效率提升至“自动、批量、精准”的智慧监督新高度。
依托该监督模型,荣成市检察院迅速固定证据,查实辖区内10余家经营主体在未取得相应许可的情况下,长期通过第三方平台销售水果捞的违法事实。
1月28日,在充分调查核实、证据链条完整的基础上,荣成市检察院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明确指出涉案商家的违法违规事实,针对性提出整改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迅速启动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对检察建议指出的违规商家逐一核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责令限期整改;对全市范围内通过第三方平台销售水果捞、酸奶捞等自制饮品的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整改期间,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共督促查处违规商家12户,督促5家违规主体补办或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推动第三方平台下架违规商品链接49个。网络自制饮品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群众对网红食品的消费安全感显著提升。
食品安全无小事,公益诉讼守民心。针对网络食品经营新业态监管痛点,荣成市检察院深耕数字检察建设,以大数据法律监督破解监管难题,以精准公益诉讼履职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切实筑牢网络食品安全屏障。今后,该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领域问题,不断深化大数据监督应用,做实做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检察履职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李成文 刘一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