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位签字会计师被处罚 3人被市场禁入
董秘学苑
近日,厦门证监局和深圳证监局分别对容诚所、中审华所两家审计机构的8位签字会计师进行了处罚。
据处罚决定书,容诚会计所主要是对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信息)年报审计执业未勤勉尽责,路桥信息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容诚所对路桥信息2023年、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业务收入不含税金额共计94.34万元。容诚所在审计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林志忠、吴莉莉、邵琳琳,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林志忠、周奕青、郑林。
据悉路桥信息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2023年、2024 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1584万元、2576万元,分别占公司披露当期营业收入的6.66%、10.71%;虚增利润1530万元、2246万元,分别占公司披露当期利润总额的73.57%、103.50%,导致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上:
一、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94.34万元,并处以255万元罚款。
二、对林志忠给予警告,处以40.5万元罚款。
三、对吴莉莉、邵琳琳、周奕青、郑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1.5万元罚款。
中审华所则是在广道数字造假上,广道数字2018年至2023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道数字通过制作虚假购销合同、发票、银行回单、发货通知单及入库单等方式虚构销售和采购业务,从而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2018年-2024年上半年,广道数字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43亿元、1.91亿元、2.23亿元、2.49亿元、3.04亿元、2.83亿元、0.72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87.34%、95.39%、98.96%、85.87%、99.39%、98.14%、88.11%。
监管认为,审计机构中审华所未对采购与付款循环控制测试样本中存在的后入库的存货入库单号早于先入库的入库单号、不同月份采购入库单编号连续,销售与收款循环控制测试样本中存在的后出库的出库单号早于先出库的出库单号、银行回单对手方开户行名称与银行日常命名规则不一致等异常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对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中审华所在2018年至2023年年审工作中,未对货币资金实质性程序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和职业审慎,对公司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中错别字、格式异常,银行回单中错别字、对手方开户行名称与银行日常命名规则不一致等方面存在的大量明显异常未予应有的关注,未发现公司长期伪造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回单用于虚构销售收款、采购付款的情况。
中审华所在2018年至2023年年审工作中,未对询证函保持控制,对发函收件人或回函寄件人姓名、联系方式与公司员工通讯录姓名、联系方式一致,发函地址与回函地址不一致,不同客户回函寄件人或联系方式相同、个别函证客户印章名称与其工商注册名称不一致等异常情况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追加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相关回函可靠性。
三位签字会计师提出申辩:
吴英达提出:第一,2021年至2023年非项目合伙人,未在相关审计报告上签字,未发起、审批、参与审计流程,未被正式指定为项目合伙人,案涉相关审计人员系履行中审华所下达任务,其不应承担责任。第二,认定其为“实际合伙人”并处罚没有法律及审计准则依据。第三,相关证据不充分、不真实,证明力不足。第四,无主观过错,已尽合理注意义务。第五,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程序违法。请求免于处罚。
龚义华提出:第一,实际履行二级复核职责,未参与审计程序执行,相关缺陷主要是现场负责人的责任,对其处罚缺乏事实依据,过罚失当。第二,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对广道数字2024年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求减轻处罚、免于市场禁入。
谭新红提出:第一,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仅作为项目经理执行基础工作,无管理职务及相关权限,相关底稿归档程序表其签名系他人代签,无项目提成、分红等,不参与内外部沟通等。第二,已勤勉尽责,承接项目前审慎核查,系统性造假超出可识别范围,曾对部分事项提出质疑并主动上报风险,因无决策权无法推动整改。第三,对造假不知情、不参与、未获益,无主观过错,且积极配合调查。本案已先行赔付,社会危害已消除。第四,处罚较同案其他人员及类案过重。经济及身心状况困难,无力承担罚款。请求减轻或免于处罚、免于市场禁入。
最终处罚结果:
1、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216.98万元,处以1085万元罚款,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2、对吴英达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对龚义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对谭新红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并采取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现在的处罚都是全链条处罚,不仅仅罚董秘,也罚中介机构和签字会计师,现在看,律师的工作还是相对风险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