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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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09)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亳州市正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飞蓟葛根沙棘原浆
(一)抽检基本情况。亳州市正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飞蓟葛根沙棘原浆(抽样单编号为GJC25000000105691167ZX),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9日,经检验【日落黄、菌落总数、酵母】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的水飞蓟葛根沙棘原浆【日落黄、菌落总数、酵母】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等相关规定,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二、安徽诚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清慕(安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抹茶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安徽诚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清慕(安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抹茶粉(抽样单编号为GJC25000000005134854ZX),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经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
1.生产环节。对于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企业安徽诚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向我局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核查,我局于2026年2月3日认可安徽诚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样品真实性异议。
2.经营环节。清慕(安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抹茶粉【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26年1月12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涉嫌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发函至河南省信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协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亳州市禾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亳州市亳逍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抹茶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亳州市禾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亳州市亳逍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抹茶粉(抽样单编号为GJC25000000003962900ZX),生产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经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
1.生产环节。亳州市禾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粉【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等相关规定,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2.经营环节。亳州市亳逍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抹茶粉【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26年1月6日,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注册地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注册地为虚假地址,且联系不上当事人。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四、安徽腾云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粉(固体饮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安徽腾云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粉(固体饮料)(抽样单编号为GJC25000000001959938ZX),生产日期为2025年8月6日,经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的抹茶粉(固体饮料)【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等相关规定,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五、安徽省小岗盼 盼 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低GI无糖燕麦高纤饼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安徽省小岗盼 盼 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低GI无糖燕麦高纤饼干(抽样单编号为GBJ25000000001961439ZX),生产日期为2025年12月4日,经检验【糖】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的低GI无糖燕麦高纤饼干【糖】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和《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的通知》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等相关规定,滁州市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六、安徽金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不老莓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安徽金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不老莓粉(抽样单编号为GBJ26000000341830071ZX),生产日期为2025年12月21日,经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的不老莓粉【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等相关规定,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七、安徽济生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徽康信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金源牌越橘叶黄素软胶囊
(一)抽检基本情况。安徽济生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徽康信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金源牌越橘叶黄素软胶囊(抽样单编号为GJC25000000003950183ZX),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5日,经检验【锌(以Zn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
1.生产环节。对于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企业安徽济生元药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向我局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核查,我局于2025年12月23日认可安徽济生元药业有限公司的样品真实性异议。
2.经营环节。安徽康信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金源牌越橘叶黄素软胶囊【锌(以Zn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等相关规定,阜阳市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八、合肥冠荞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抹茶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合肥冠荞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抹茶粉(抽样单编号为GJC25000000004035294ZX),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20日,经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经营的抹茶粉【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等相关规定,合肥市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