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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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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荆门发布

近日,荆门市教育局中考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招生办法,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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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范围及计划使用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2026年中考并有国编初中学籍号的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3+2”分段制专业招生对象为参加2026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其他专业招生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全市设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荆门中心城区和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乡镇(以下简称“三区”乡镇)6个招生区域,其中荆门中心城区包含荆门市外语学校、荆门市龙泉中学北校、荆门市海慧中学、荆门市象山中学、东宝区文峰中学、东宝区长宁实验学校、荆门德艺学校三三〇校区、荆门市石化中学、掇刀区白石坡初级中学、掇刀区望兵石学校、掇刀区高新学校、掇刀区军马场学校、荆门市龙山学校、漳河新区天鹅学校、荆门德艺学校碧桂园校区、漳河新区漳河镇初级中学。

经认定的普通高中特色学科(专业)面向全市自主招录特色学科(专业)学生,自主招生的名额按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5%进行控制。

荆门市龙泉中学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全市各招生区域和荆门中心城区各初中学校。

荆门市第一中学、荆门市东宝中学、荆门市掇刀石中学面向荆门中心城区和“三区”乡镇均等招生,招生计划100%分解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沙洋县、钟祥市和京山市辖属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其中省级示范高中将招生计划的80%分解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若学校学位富余的,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

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中学校所在地区域外招生名额控制在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

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录取批次

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四个录取批次:

提前批:特色学科(专业)普通高中,设1个志愿。

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湖北信息工程学校综合高中、湖北荆门外语学校。

荆门市龙泉中学,设1个志愿;

其他省级示范高中、湖北信息工程学校综合高中、湖北荆门外语学校,设4个志愿,其中荆门中心城区和“三区”乡镇考生可填报不超过4个志愿,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个志愿。

第二批: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高班,设4个志愿。

第三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及在本市有招生计划的外市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3+2”分段制专业,设1个志愿;

中等职业学校其他专业,设2个志愿。

志愿填报资格线划定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资格线由市教育局中考办根据各地生源、招生计划等统一划定,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再另行划线。

荆门市龙泉中学统招生志愿填报资格线按招生区域划定,分配生志愿填报资格线控制在区域统招生志愿填报资格线下50分。

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资格线按各招生区域招生计划划定。

中等职业学校“3+2”分段制专业志愿填报资格线由省招办单独划线,分数线原则上应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

中等职业学校其他专业不划定志愿填报资格线。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中考办和各初中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志愿填报遵行“填满”原则(不空志愿)和“梯度”原则(有梯度地选择不同学校),统一于2026年7月6日—7日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zjd.hubzs.com.cn)上进行,考生可根据中考成绩、录取批次、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学校,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成功后方能生效。为确保所填报的志愿与考生意愿绝对一致,考生应在提交志愿后,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考生网上志愿书面打印稿经学生本人和其监护人审核签字后,交各地中考办存档。

招生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由市、县两级中考办组织,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除具有特色学科(专业)自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自主招收特色学科(专业)学生外,市教育局中考办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数、外分数高低进行比较录取。初中期间有校园欺凌行为的、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成绩有一个最低等级(D等)以上的学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特色学科(专业)录取

经市教育局批准,开展特色学科(专业)招生的普通高中根据审批的学科(专业)在全市范围内提前录取特长学生。各自主招生普通高中要制定特色学科(专业)招生办法,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招生程序,对入围名单进行公示,切实做到阳光招生。7月2日前,各自主招生普通高中须将自主选拔后的入围名单签字盖章后上报市教育局中考办(设在市招考局);市中考办将根据各普通高中特色学科(专业)招生办法、考生志愿、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录取

省级示范高中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相应区域录取,分配生可投档人数不足时,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收回调剂录取。

◎其他普通高中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相应区域内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全市录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可投档人数不足时,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收回征集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3+2”分段制专业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全市录取,应届毕业生通过网上平台(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志愿投档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其他专业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全市录取,应届毕业生通过网上平台(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往届毕业生通过到校登记注册录取。

考生可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zjd.hubzs.com.cn)查询录取结果。

返乡就读

在外省、市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考生报读我市普通高中,需提供考生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学籍证明、录取批次证明和个人户籍证明,按个人意愿向我市相应批次普通高中提出申请;学校同意接收后将考生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教育局中考办;市教育局中考办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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