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新规六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洪昶 记者 张文礼)5月29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制定出台《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为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
“幼儿园集中用餐体量庞大、群体敏感特殊。可以说,这是底线中的底线,不容有任何闪失。”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规定》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采购验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作出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明确了“责任清单”,提供了“操作手册”。
比如,针对供餐资质和要求,明确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针对相关从业人员素质,明确相关人员年度培训时长,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针对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明确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要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针对食材采购,明确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针对餐食加工配送,要求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两个小时,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针对餐饮具清洗消毒,明确不得使用园外集中消毒单位的复用餐饮具;针对监管执法工作,明确对幼儿园集中用餐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等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餐饮食品司司长俞路表示,将按照《规定》要求,指导幼儿园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联合教育部门继续推进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不断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风险、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惩重处。“我们将始终秉持零容忍、严管理的鲜明态度,保持各项工作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让孩子们的每一餐都成为‘放心餐’。”他说。
据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介绍,提升行动将重点聚焦5个方面。一是抓住“重点人员”,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督促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二是抓住“重点法规”,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三是抓住“重点风险”,建立动态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四是抓住“重点环节”,将婴幼儿辅助食品列为高风险品类重点监管,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五是抓住“重点问题”,严惩重处利用标签标识、特殊剂型等方式冒充婴幼儿辅助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孙会川说,市场监管部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全覆盖的力度,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用实际行动守护孩子们的美好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