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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差不多”变成“差一点都不行”!幼儿园食品安全新规,“严”字当头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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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邢妍妍

《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份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制定的规定,可谓“严”字当头:规定禁止幼儿园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使用亚硝酸盐、散装食用油和散装食盐;规定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幼儿园必须设置独立洗消间或隔断场所;市场监管部门每学期检查不少于2次,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处罚到人等。

细读这份新规不难发现,它不同于以往一些“原则性要求”,而是几乎把幼儿园食堂的每一个环节都拆解到了可操作、可检查、可追责的颗粒度。

食材从哪里来、不从哪里来,餐食用什么、不能用什么,怎么做、怎么送,人员怎么培训、怎么考核,出了问题罚谁、怎么罚等全都被细致地写进了条文里。可以说,只要对照这份规定,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步骤该怎么做都一目了然,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模糊地带”让执行者去揣摩或搪塞。

为什么要把规定定得这么细?因为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实在容不得半点马虎。

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的供餐模式更为特殊——大多实行“三餐两点”或“三餐一点”,一天要吃五六顿,餐次更密、总量更大。

与此同时,学龄前儿童身体尚未发育完全,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一旦身体出现不适,又往往难以准确表达。这两个因素叠加在一起,使得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防线,必须要比普通校园的更加牢固。

客观而言,这些年幼儿园暴露出的食品安全事件不算少见,每一次都像一根针刺进公众的神经。孩子们正处于身体发育的关键期,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疏漏,都足以让家长揪心、让社会不安。

而其中的管理之难,就在于“战线长、关口多”。从采购到储存,从加工到配送,再到分餐上桌,每一个环节都藏着一道风险。任何一个细节守不住,都可能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引发连锁反应。

细想一下,很多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其实不在技术难题,而在于那些“费心思”的细节。比如油盐酱醋有没有专人管理,冰箱温度有没有每天记录,留样有没有按规定做……这些事不复杂,但很容易就被忽略、被敷衍。

因此,这份新规的出台可谓应需而生,就是要把那些长期被忽略的细节拎出来定一个硬性的标准,把“差不多就行”变成“差一点都不行”。

当然,规定的出台只是重要的第一步。真正的考验,在每一天的落实中。把规定一条一条落到实处,把漏洞一个一个堵上,把责任一层一层压实,不仅要靠常态化的自律,更要靠“零容忍”的较真。而3580多万在园幼儿的食品安全,恰恰需要这份较真。

规定已经写好,答卷就从6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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