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邦彦技术因财务核算等问题收责令改正 祝国胜等三人被出具警示函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关注

深圳讯(记者 财经观察员)深圳证监局5月11日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彦技术")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经查,邦彦技术存在多项财务核算不规范及信息披露问题,公司被责令改正,董事长兼总经理祝国胜、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邹家瑞、时任财务总监韩萍三人被出具警示函。

多项财务问题暴露内控缺陷

公告显示,邦彦技术的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2022年至2025年期间,具体包括五大方面:

  • 募集资金使用未明确分级审批权限
  • 2022年至2025年实质性内部交易未合并抵消
  • 2023年内部委托研发合并抵消不规范
  • 2024年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历史数据测算依据不充分
  • 2025年固定资产折旧分摊不准确

其中,实质性内部交易未合并抵消、内部委托研发合并抵消不规范、固定资产折旧分摊不准确等事项已影响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多项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名高管被追责

监管部门认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祝国胜、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邹家瑞、时任财务总监韩萍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祝国胜、邹家瑞、韩萍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

深圳证监局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明确了三方面整改要求: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学习培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 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增强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全面梳理信息披露、财务核算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根据公告,邦彦技术及相关人员如对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措施的出台,凸显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财务规范性及信息披露质量的严格要求。市场人士表示,邦彦技术需切实落实整改要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消除相关问题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