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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点外卖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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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新规来了

6月1日起实施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月1日起实施。

《规定》细化外卖平台全链条管理责任,外卖平台必须实实在在担起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针对“幽灵外卖”,要求平台对商家资质做实质性审查、与监管部门数据核验,每六个月核验更新商家信息,切实阻断虚假、失效资质“带病入网”的路径。

点外卖

注意看这些↓

注意查看网店经营资质、是否有实体经营门店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并按照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从事经营活动,且实际经营地址应当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保持一致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平台提供者提交真实、有效的经营资质证书,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他人的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

注意网店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是否一致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确保展示的信息真实、准确。

注意网店主页面是否有“无堂食”标识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

不提供堂食服务,是指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实际经营场所既不向消费者持续提供现场就餐服务也不向消费者持续提供自提服务的情形。

注意包装封口是否有开启痕迹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饮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防止餐饮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

购买有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的食品

注意看是否采取相应贮存、配送措施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自行开展配送业务的,应当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培训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配送有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采取相应贮存、配送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5月30日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外卖”经营提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压实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全市网络餐饮高质量发展,保障好群众饮食用餐安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3号),特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经营者提醒如下:

平台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工作要求

作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守门人”,第三方平台须严格落实以下主体责任:

(一)落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三验”。

1.验资质。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实名登记,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实质性审查,核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严禁无证、假证或冒用他人资质的商户入驻。相关登记审查记录存档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2.验人员。核验平台网店实际经营者是否与证照负责人信息一致,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规模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

3.验门店。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且实际经营地址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保持一致,彻底杜绝“幽灵外卖”。

(二)做好平台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三查”。

1.责任自查。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培训考核,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2.线上巡查。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通过技术监测、实时巡查等方式加强平台内食品安全风险识别。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时,即时向商户推送风险提示并要求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商家应及时下线并向商家所属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3.商户抽查。结合实际设置合理抽查比例,重点加强对不提供堂食服务、未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商户的实地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采取警示、降权、暂停服务等措施,并同步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落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信息“三公示”。

1.资质公示清楚。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店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实体门店照片及实际经营地址,确保网店名称与实体门面招牌一致。

2.无堂食公示准确。如实对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主页面及列表页显著位置规范设置“无堂食”标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3.“互联网+明厨亮灶”公示清晰。为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商户提供技术支持,在平台内商户主页和列表页规范设置视频链接标识,区分展示“有/无明厨亮灶”状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严格做到以下标准:

(一)做到一个必须。

即必须具备实体门店与合法资质。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必须具有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证照载明地址一致,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经营“幽灵外卖”“一店多开”。

(二)做好两个透明。

1.资质信息全透明。在平台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资质及门店实景照片,资质信息保持动态更新,确保有效。

2.加工过程全透明。积极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将视频监控覆盖食品加工关键环节,并通过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确保后厨操作全程可视。

(三)做足三个清洁。

1.场所环境清洁。落实“日清洁、周清扫、月清理”制度,确保地面、墙面整洁无积水,天花、墙壁、操作台面干净整洁,垃圾桶加盖密闭。

2.设施设备清洁。定期对冰箱、消毒柜等设施清洗保养,刀具、砧板生熟分开、每日消毒,完善防尘、防蝇、防鼠“三防”设施,确保食品加工环境清洁卫生,无虫鼠害污染。

3.人员卫生清洁。从业人员保持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明,每日晨检;工作时穿戴整洁衣帽口罩,确保个人卫生,患病立即离岗。

(四)实现四个规范。

1.原料采购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

2.加工制作规范。餐品必须在自有厨房内制作,严禁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代加工;食品应按贮存条件妥善保存,加工过程应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防交叉污染,严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3.包装配送规范。加工好的餐品应根据热贮藏或冷藏保存,食品加工至食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一次性餐具应符合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餐食包装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使用“食安封签”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防止餐食配送过程受到污染;对有特殊温度要求的食品采取保温或冷藏措施,应与热食分开配送,配送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4.营销宣传规范。如实标注菜品主要原料,线上线下菜品分量及价格应当清晰、真实,严禁虚假折价;严禁使用“菜肴制品”冒充“新鲜”“现炒”等虚假宣传行为,严禁好评返现、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承诺五个放心。

1.线上线下同标同质,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坚持诚信经营,不虚假宣传、不缺斤少两、不以次充好,食材安全可靠,杜绝“货不对板”。

2.拒绝违规违法操作,让监管部门查得放心。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及“互联网+AI”智能巡检,认真落实风险隐患自查,对发现的隐患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3.倡导文明绿色消费,让社会公众看得放心。积极贯彻文明餐桌宗旨,如实标注食品规格,提供“小份菜”选项引导消费者理性点餐,坚决反对餐饮浪费。

4.配合平台日常管理,让运营秩序稳得放心。自觉服从平台的资质审查与风险管控,主动参与平台食品安全培训,及时响应风险提示,规范日常经营行为。

5.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让群众维权靠得放心。自觉接受骑手、消费者及媒体监督,妥善处理消费投诉纠纷,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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