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6月1日实施,入网餐饮商户立即自查整改
北京日报
为了提升外卖“放心指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提出了网络餐饮商户实际开店地址应与许可证地址完全一致、外卖平台网店名称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无堂食服务须打标识等一系列要求,力求让“幽灵外卖”无处藏身,让店铺信息不再“真假难辨”,让“无堂食”不再遮遮掩掩。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入网餐饮商户应对照要求立即自查整改,规范经营行为。
按照即将实施的新规,做外卖只顾着菜好吃可不行,食品安全管理也必须跟上。入网餐饮商户首先要建立健全店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把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实实在在地扛起来,不能当甩手掌柜。
为了避免“幽灵外卖”,入网餐饮商户必须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严格按照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开展经营,严禁超出许可事项。实际开店地址,必须和许可证上的地址一模一样。提交给平台的资质也必须真实有效,严禁使用假证,或者冒用别人的证照。
外卖平台上的网店名称,必须和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保持一致。在外卖店铺主页的显著位置,必须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或这些信息的链接,让消费者看得见、找得到。而晒出的信息也必须真实,不能弄虚作假。
如果店铺不提供堂食服务,必须诚实告知消费者,须在店铺主页的显著位置打上“无堂食”标识。
为了让后厨成为“透明厨房”,新规提倡入网餐饮商户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的方式,把餐饮食品加工制作的过程向社会公开。如果商户已经装了监控,实现了“明厨亮灶”,可在主页设置链接标识。同时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监控画面要能覆盖到后厨加工的关键环节。
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入网餐饮商户应立即对照要求自查整改,规范经营行为,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