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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芯宇电子收到证监会境外上市备案反馈意见 要求说明股权变动定价公允性等五方面问题

新浪港股-好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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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宏芯宇电子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历次股权变动: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及是否公允,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全部国有股东是否需履行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等国资管理程序及进展情况。 四、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1)请说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后的预计募集资金量;(2)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五、就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上市后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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