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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法院发布五年发展规划 确立“专精特新”发展路径

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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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扬子晚报

5月29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发布五年发展规划(2026-2030),明确未来五年发展路径与重点举措。这是对接省、市支持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部署,破解司法服务与新区发展适配难题的关键行动,为新区打造长三角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司法支撑。

江北新区法院副院长潘伟介绍,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江北新区、浦口区一体融合发展起步之年。当前江北新区正聚力建设产业强区和江北新主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金融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涉外、知识产权、破产重整等新型复杂纠纷日益增多,对司法服务提出更高要求。新区法院于2025年5月启动规划编制,联合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等高校力量,先后召开6场内部座谈会、2场外部征求意见会,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媒体记者等多方建议,并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确保规划科学性与实操性。

规划明确总体目标:到2030年,审判质效位居国家级新区法院先进行列,每年有案例入选全国性典型案例;管理机制规范化、智能化水平走在前列;形成2-3个全国有影响力的司法特色品牌,2-3项工作经验获全国推广。规划确立“专精特新”发展路径,全面推进专业化审判、精细化管理、特色化发展、创新性引领,探索形成兼具国家级新区特质与基层法院定位的现代化法院建设模式。

规划围绕七大重点任务:强化理念引领、完善现代化管理、构建现代化审判机制、强化司法服务供给、深化智能辅助应用、锻造现代化队伍、共建共治司法生态。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辉介绍,新区法院同步构建指标评价体系,设85个基础指标、62个中期指标、27个现代化指标,覆盖七大任务。突出引领性与操作性统一,基础指标保落地、中期指标抓过程、现代化指标促争先;聚焦一般性与特色性融合,既量化“立审执破信”协同效能,又设定建设工程案件先行判决、知产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等首创性探索评价;强调前瞻性与现实性并重,在数字法院建设中设置智能办案、数字赋能等指标,在涉外法治领域布局国际商事纠纷化解、外国法查明中心等任务,匹配新区开放发展需求。

据介绍,江北新区法院除管辖辖区范围内普通案件,还集中管辖全市基层行政案件,以及江北地区、鼓楼区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商事案件,该法院将以行政诉讼集中管辖、自贸法庭建设为重点,五年内形成特色亮点和工作品牌,同时通过案件办理促进社会治理,为江北新区和自贸区发展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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