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披露近五年监管情况 曾因信息披露问题收三次监管措施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66,证券简称:传艺科技)于5月29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但存在三次被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形,主要涉及信息披露不规范问题。公司已针对相关问题采取了整改措施。
公告指出,此次披露是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的自查。自查结果显示,公司在2022年9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先后收到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江苏证监局警示函以及深交所监管函。
具体来看,2022年9月2日,公司因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及互动易平台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以非正式公告方式发布钠离子电池业务未来规划、技术水平等未公开重大信息,直至2022年7月9日才通过指定媒体补充披露,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伟民、董事会秘书许小丽同时被通报批评。
2023年10月7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重大信息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时间早于指定媒体披露时间,即上述钠离子电池业务信息披露问题;二是重要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邹伟民、许小丽、时任董事会秘书徐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3年11月23日,深交所对公司出具监管函,指出公司2023年7月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钠离子电池产品订单的公告及相关关注函回复公告中,有关进入某全球知名汽车制造商供应链体系及钠电池业务大额在手订单充足的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且风险提示不充分。
针对上述监管措施所指出的问题,传艺科技表示高度重视,并已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包括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以强化合规意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积极落实执行,以及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
公司在公告中强调,通过本次整改,已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升了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加强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 时间 | 监管机构 | 措施类型 | 主要问题 | 涉及责任人 |
|---|---|---|---|---|
| 2022年9月2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通报批评处分 | 以非正式公告方式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钠离子电池业务规划等) | 公司、邹伟民(董事长兼总经理)、许小丽(董事会秘书) |
| 2023年10月7日 |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 | 出具警示函 | 1. 重大信息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早于指定媒体披露;2. 重要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 | 公司、邹伟民、许小丽、徐壮(董事会秘书) |
| 2023年11月23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监管函 | 重要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钠电池订单及供应链表述)、风险提示不充分 |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