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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回龙圩新能源获20年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风电项目运营资质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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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消息,国家能源局信息显示,华能回龙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关为湖南能源监管办,许可证书状态为正常。这意味着该公司已具备依法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许可资历。

信息类别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华能回龙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000MAC475Y51U
许可类别 发电类
许可证编号 1152326-01145
许可证核发机关 湖南能源监管办
许可证书状态 正常
许可证核发日期 2026/05/29
有效起始日期 2026/05/29
有效到期日期 2046/05/28

许可信息显示,华能回龙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1000MAC475Y51U,对应的许可证编号为1152326-01145。该许可证于2026年5月29日核发,有效期限自2026年5月29日起至2046年5月28日止。

除许可信息外,天眼查还披露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详情。华能回龙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10日,法定代表人刘炜,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神仙洞村小罗组。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 认缴出资日期 首次持股日期
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万元人民币 2039-01-24 -

以下为华能回龙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近期获得行政许可情况:

序号 决定日期/有效期自 截止日期/有效期至 许可文件编号/文书号 许可文件名称 决定/许可机关 许可内容
1 2026-01-13 2028-01-13 回林地许临〔2026〕第001号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局 批准回龙圩区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增加)使用林地,临时占用回龙圩管理区回龙圩镇兴隆办事处、李家塘办事处林地0.4344公顷。
2 2025-11-17 - 回林地〔2025〕3号 -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局 批准回龙圩区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新增临时使用林地
3 2025-05-27 2027-05-27 回林地〔2025〕2号 关于回龙圩区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局 批准回龙圩区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
4 2025-03-26 2099-12-31 永环评〔2025〕8号 报告表审批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回龙圩区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
5 2025-03-03 2030-03-02 湘水许〔2025〕91号 华能回龙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回龙圩区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件 湖南省水利厅 华能回龙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回龙圩区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件
6 2024-11-27 2099-12-31 湘发改许〔2024〕84号 -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回龙圩区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的批复 华能回龙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核准回龙圩区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的请示》(永发改〔2024〕232号)和华能回龙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报来《关于核准回龙圩区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的请示》(华能国股回新〔202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本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核准依据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八条、《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五条和第二十一条、《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第二条、《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风电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17〕1129号)等规定,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二、核准条件我委以《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湘发改函〔2022〕52号)和《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重点建设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4〕888号),同意回龙圩区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纳入全省“十四五”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和2024年重点推进的风电项目清单。本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00202400119号),符合核准条件。三、核准内容1、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同意建设回龙圩区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11-430000-04-05-466979),项目单位为华能回龙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回龙圩区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为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装机容量50MW,总投资2.6062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3、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的金额标准以上的应当委托公开招标。4、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同时暂停项目实施,我委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5、请你公司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6、请你公司根据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包含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报建手续,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建设,按照湘发改能源〔2024〕888号文件要求按时并网。7、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

华能回龙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获湖南能源监管办核发的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标志着其获得合法开展发电业务的关键资质,为企业合规运营筑牢根基。该许可证有效期长达20年,从2026年5月29日至2046年5月28日,为企业提供了长期稳定的业务保障,有助于企业进行长期规划与投资。在电力行业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此许可证是企业进入电力市场的法定准入凭证,能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与融资能力。这也反映出电力行业合规化运营的趋势,企业需满足各项监管要求,才能在市场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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