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被罚90万元:贷款“三查”不尽职、员工管理不到位及员工从事违法活动等
金融一线
5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员工管理不到位及员工从事违法活动、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被罚款90万元。同时,朱洪海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2年;辛云华、王晓昕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贷款“三查”不尽职、员工管理不到位及员工从事违法活动、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
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 对朱洪海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2年。 对辛云华、王晓昕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