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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刻把关,安心赴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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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汕尾发布

中高考将至,为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考生、家长及餐饮服务经营者注意以下食品安全事项:

考生及家长注意事项

一、优选在家或校内就餐,把好原料关

考生应尽量在家或学校食堂就餐。食品原料要新鲜,加工用的餐用具、砧板、容器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过程要烧熟煮透,做好的食品及时食用。不食用隔夜饭菜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野菜、发芽土豆、豆浆等易引起身体不适的食品,不生食海产品,慎吃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以免引起肠胃不适。

二、外出就餐看证照,远离无证摊点

如确需外出就餐,应选择悬挂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整洁、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去卫生条件差、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用餐,不食用街头流动摊贩经营的食品。购买预包装食品应选择正规超市,并注意索要发票或购物小票。

三、注重营养搭配,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合理搭配膳食,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油腻、生冷食品,切勿暴饮暴食。广大考生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餐前便后要洗手,不吃变质、感官性状异常、标识不全或过期食品。食用时令瓜果前要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四、慎用“补品”和偏方,不贸然尝试新食物

考生家长不要盲目给考生增加各种保健食品等“补品”和偏方。孩子从未吃过的食物很容易引起肠胃不适,影响复习和考试。

五、网络订餐须谨慎,注意配送细节

考生和家长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距离近、证照全、口碑好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送达后要认真检查包装、封签是否完好,食物是否新鲜,并在标签注明时间内食用,勿长时间存放。不要订购凉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沙拉、寿司)、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餐饮服务经营者注意事项

一、扛起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超许可、备案范围经营,不擅自改变经营条件。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中高考期间,主动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把好进货关口,食材源头可溯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供货商资质、进货凭证等信息。不采购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感官异常的食材。谨慎使用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易引发食源性疾病的食材,从源头守住安全底线。

三、清洁消毒到位,提倡公勺公筷

餐饮具、加工工具(砧板、容器等)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不得向消费者提供未经消毒的餐饮具。提供并鼓励消费者使用公勺公筷。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如熟食、糕点等)时,须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四、网络订餐加封签,配送环节保安全

线上线下同标同质,不得因外卖而降低品质。配送餐食必须使用“食安封签”,确保封签完好、包装严密。尽量缩短餐品加工至送达的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让考生吃上温热、安全的饭菜。

考生在饮食消费过程中,若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购买食品时索要并保留发票等消费凭证,以便维权。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请各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自律,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消费环境。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取得佳绩!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

来源|汕尾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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