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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花182元买11块榴莲果肉,吃掉8块后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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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东营一水果店店主发视频称,两女子嫌榴莲太苦吃了三房要求退货,引发热议。

水果店店主寇女士称,5月23日下午,有顾客花182元买了一个榴莲,现场剥开5房共11块榴莲肉后带走。当晚,该顾客反映榴莲发苦,“吃着一股子酒味”,要求将剩下的3块果肉退款50元。随后,顾客带着剩下的榴莲肉来找店家,店主称此时却仅剩2块果肉,“相当于(他们)又吃了一块”。

对于果肉所剩无几,顾客解释称,“本来就没多少,一人一个尝了一下,我们五口人,说苦是都尝了然后说苦的”。

然而寇女士认为,如果顾客尝了觉得不好吃,不应该等快吃完了再退,“就剩下2块最小的拿回来,我尝了确实没问题”,因此她不能接受退款要求。

就事件进展,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工作人员回应,经过核查,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榴莲也没进行退货”。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中安新闻、羊城晚报

编辑:袁菀艺

审核:郑伟、孙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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