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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块榴莲吃了8块后要求退款,官方介入后作罢!这种“理直气壮”的退货,吃相未免太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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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马嘉豪

近日,山东东营一家水果店发生的消费纠纷在网上引发围观。据多家媒体报道,两名顾客花费182元购买了一个榴莲,共11块果肉。然而到了晚上,她们折返摊位,以榴莲“味道发苦”为由,要求退款。

如果真的只是口味不合,故事到这里本没什么争议。可问题是——来退货时,庞大的榴莲已经吃得只剩下两块果肉。

水果店主当场反驳:“如果你吃了一口觉得不对劲,拿回来退全款我都认。但整整‘三房’被你吃得一干二净,再跑来跟我说退款,天底下根本没有这么办的事儿。”

面对店家的质疑,女子的回应颇为荒唐:“吃之前总要尝一尝,家里尝的人比较多,所以就把‘三房’肉尝没了。”

消费者权益是否等于“吃干抹净还能无理由退货”?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182元的榴莲共切出11块果肉,号称“发苦”的二人组竟不知不觉品尝了整整8块。所谓“难以下咽”的榴莲,吃到剩下一丁点残渣才想起来维权。

闹剧的最后,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核查,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榴莲也没退货。

官方的定调清晰明了——榴莲不退,不代表息事宁人,而是意味着商家绝不该为这种无理取闹买单。

事实上,“白嫖”式的消费歪风正从线上刮到线下。

山东德州此前发生了一起恶性的网络“仅退款”事件,买家为了骗取货款,伪造商品发霉的照片,执意要榨干每一分钱。河南商家为了捍卫190元的清白,不惜驱车1600公里往返维权,最终凭借真相让违法者付出了行政拘留的代价。

消费权益的边界必须明晰,恶意退货不仅有违公平,更触及了社会诚信的底线。商家做生意固然要讲诚信,但硬币的另一面,作为消费者,诚信同样不能缺位。

如果商家要把精力放在时刻提防来自顾客的糟心算计上,这样的生意谁做谁害怕。不讲道理、不论原委的“维权”一旦蔓延,整个社会的公平将如何立足?

一个成熟的消费市场,必须建立在买卖双方相互尊重、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吃了三房果肉”去退费的贪念,其实堵死了个人体面消费的路。

别再拿“维权”当遮羞布,消费要讲契约,做人也要讲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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