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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管局:开户核查倒查至2023年1月,证券投资者怎么办?

市场资讯 05.27 23:13

(来源:券研社)

政策背景:双重监管重拳出击

2026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老虎、富途、长桥三家跨境互联网券商境内外相关主体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拟对富途罚没18.5亿元,对老虎证券罚没4.112亿元。同一日,香港证监会发布监管通函,列出持牌法团在为内地投资者开立和管理账户方面的额外措施,包括关闭以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投资账户、关闭零结余不动投资账户,以及在开立新账户时须取得投资者书面声明。紧接着,香港金管局于5月22日向所有认可机构发出通函,要求银行在开立及管理内地投资者投资账户时执行与持牌券商同等的额外管控措施。

此次监管变局的直接导火索是跨境互联网券商集中被罚事件,但深层原因在于:部分机构KYC审核流于形式,允许客户凭借虚假地址、伪造证明材料开户,大量未在港居住、工作的内地居民违规开户参与海外投资,灰色资金借此进入港股市场。香港金管局此次的通函,正是对上述乱象的系统性回应。

二、政策核心:三项额外措施

(一)措施一:关闭使用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投资账户,核查倒查至2023年1月

香港金管局要求注册机构识别自2023年1月起或金管局指明的任何其他时段内曾使用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客户投资账户,有关文件包括身份证明文件。

核查由独立方按照金管局订明的范围及方法进行,应在金管局提出要求当日起计三个月内完成。银行须向客户发出事先书面通知,说明将暂停客户开展新交易,并计划关闭有关账户。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如投资账户受法院命令约束),银行应由开户核查完成当日起计六个月内关闭所识别出的问题账户。问题账户的客户日后不得在该银行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开立任何投资账户。

(二)措施二:关闭零结余不动投资账户

香港金管局要求银行核查识别所有零结余不动投资账户,具体指由内地投资者持有的、截至2026年5月22日均无任何资产结余、且在参考日期前12个月内并无由客户展开活动的账户。银行须提前书面通知相关客户,若未能完成重新确认"认识你的客户"等程序,有关账户将被暂停及关闭。

(三)措施三:新开立投资账户取得书面声明,确认资金来源及结算账户

针对新开立投资账户,香港金管局明确要求:

银行须取得投资者的书面声明,确认所有用于支持投资活动及相关结算的资金均来自内地以外的合法来源;

确认该投资者没有因曾使用可疑或伪造文件而令账户遭其他机构关闭或暂停;

承诺如书面声明中的资料发生任何更改,会在七个营业日内通知银行;

要求相关客户在结算及资金提存时,只能通过其本人名义在合资格银行持有的银行账户进行。

若发现客户资金来源不合法,或违反中国内地任何资本管制法规,银行应关闭其投资账户。

(四)适用范围及其他关键内容

适用对象:新增的额外监管措施只适用投资账户,包括综合银行账户内的投资账户;非投资功能(普通储蓄、来往定期存款、支付、贷款及信用卡等)不适用;适用对象是个人客户,不适用于公司客户与机构客户。

签署文件:新增签署文件为《跨境披露声明(申请投资开户业务适用)》,主要内容为确认"所有用以支持投资活动以及相关结算的资金均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合法来源",并要求投资账户服务只适用于身在香港的投资者(如在港生活或工作)。

补签要求:2026年5月23日至25日开立投资账户的内地投资者需要补签新版跨境声明,可以亲临分行补签或通过电邮回复确认;完成补签后系统于1日内恢复交易功能,未完成补签前投资交易功能被暂停,但账户不会被取消,现有持仓及资产不受影响。

替代渠道提示:香港金管局表示,若相关内地投资者有意在香港投资证券,银行可引导合资格投资者使用两地之间的合规跨境投资渠道,包括跨境理财通、沪港通及深港通等。

三、市场初步反应

据媒体报道,新规公布后已有中资银行暂停为新的内地投资者开立投资账户。5月26日,有内地用户反映在中银香港开立投资账户时被"劝退",另有一家中资股份制银行已全面暂停仅持中国内地身份客户开通投资账户。但也有内地投资者表示仍可在汇丰银行通过合规流程顺利开立投资账户。有分析师指出,不排除部分中资机构为向监管表态而执行比监管要求更严格的标准。

四、认可机构合规解决方案

合规方案一:可疑/伪造文件账户核查与清理

(一)核查体系搭建

银行应立即组建由合规部牵头、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参与的项目组,按照金管局订明的核查范围及方法开展系统性数据筛查。重点排查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开户的内地个人投资者投资账户,分批次开展完整文档复核,包括开户申请表、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地址证明、收入证明及其他辅助材料。

应当重点关注以下高危信号:证件信息模糊无法验证、不同文件间地址或姓名信息相互矛盾、开户签字笔迹前后不一致、频繁更换留存手机号或通信地址、同一证件号对应多个客户档案。银行应建立可疑账户评分预警模型,综合上述信号自动评估每个账户的风险等级。

核查完成后,银行须为每个被识别的问题账户识别"负责提供可疑或伪造文件的人士"以及"须为有关监控缺失负责的人士",作为内部追责和合规整改的依据。核查报告应在金管局要求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部完成。

(二)合规处置流程

书面通知客户:对于核查中识别出的问题账户,向客户发出正式书面通知,明确告知因开户文件存在问题或涉嫌伪造,银行将暂停该账户的新交易权限,并计划在指定期限内关闭账户。

暂停新交易:通知发出之日起立即暂停账户的所有新增买入、转换、赎回等操作。

限期关闭账户:开户核查完成当日起计六个月内关闭所识别出的问题账户。到期后客户在该银行及关联公司名下不得再开立任何投资账户。

例外情形的识别与处理:如投资账户受法院命令约束(如冻结令、资产保全令等),银行应暂缓关闭操作,同时向金管局备案说明情况,待相关司法限制解除后再行处置。

(三)实操建议

建议银行分批次推进核查工作,优先处理高风险账户(如证件信息明显可疑、金额显著异常、文件材料严重缺失等),再逐步覆盖中低风险账户。核查过程中应保留完整的审计轨迹,包括核查人员、核查时间、核查结果及处置依据,以应对金管局后续检查。

合规方案二:零结余不动账户清理

(一)数据筛选

银行以2026年5月22日为参考日期,导出内地投资者名下所有投资账户,筛选出截至该日期余额为0且在之前连续12个月内无任何客户主动操作记录(包括买入、卖出、资金进出等)的零结余不动账户。

(二)重启流程触发

对于零结余但仍有使用意愿的客户,银行应:

提前以书面形式(邮寄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并行)发出通知,明确告知客户账户即将进入"暂停-关闭"流程;

要求客户在规定时限内(通常建议30至60日)亲临分行或通过银行指定的线上渠道完成重新身份确认及重新KYC程序;

在账户完成重启前,银行应暂停该零结余账户开展任何新交易。

(三)合规关闭处置

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重新身份确认的客户账户,银行应统一在暂停期满后执行关闭操作,向客户发出正式的账户关闭确认通知函。存量零结余账户清理完成后,银行应将清理结果形成汇总报告存档备查。

(四)实操建议

建议银行对零结余账户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余额为零且账户状态异常的账户优先处理;对于历史曾有交易但近期休眠的账户,可适当延长通知期限,给予客户充分时间回应。

合规方案三:新投资账户开户流程升级

(一)开户前审核标准

客户经理受理内地个人投资者开户申请时,应首先确认该投资者确属"身在香港的投资者"(如在港生活或工作),并确保其对投资账户的适用范围、资金来源合规义务有充分理解。

(二)资金来源审核

取得书面签署的《跨境披露声明》:客户须亲笔签署《跨境披露声明》,内容须包含三项核心确认事项——(1)确认所有用于支持投资活动及相关结算的资金均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合法来源;(2)确认该投资者没有因曾使用可疑或伪造文件而令账户遭其他机构关闭或暂停;(3)承诺如书面声明中的资料发生任何更改,会在七个营业日内通知银行。

客户背景准入评估:核实客户提供的身份文件(内地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真实且处于有效期;检查是否存在因文件造假被其他银行禁入的历史记录。

辅助资金来源证明:当客户提供的大额资金来源需要辅证时,银行可要求客户配合提供境外收入证明(如境外工作收入税单、银行流水)或境外资产证明,银行据此进行资金来源的合理性审核。

(三)资金流向监控

要求内地投资者仅能通过其本人名义在香港持牌银行或其他合格司法管辖区持牌银行开立的账户,完成所有与投资活动相关的资金进出;

严格禁止第三方支付、代收代转或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正规渠道划转投资资金;

一经发现客户以任何方式将内地违规流出或未经合法外汇转换的资金注入投资账户,应立即启动内部控制机制关闭账户;

出现声明资料变更的,客户承诺在七个营业日内主动通知银行,银行应将信息变更纳入动态监控档案。

五、对金融机构的总体建议

(一)组织层面

建议银行尽快在内部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合规部门牵头,运营、IT、风控及业务线负责人共同参与。工作组应梳理并细化上述三大合规方案的具体落地方案,拟定从核查、通知到最终关闭的全套操作手册,保障部门间信息和执行步调一致。

(二)系统层面

建议银行同步优化客户信息系统,建立可疑文件风险评分模块、零结余账户自动筛查模块以及开户流程中的跨境披露声明电子化签署与存档模块,用技术手段提升合规作业效率和核查准确性,方便随时向监管机构调取核查记录。

(三)对内地个人投资者的建议

对于合规持有的投资账户客户,建议尽快配合银行完成文件补充和更新,重点做好以下准备:确保身份证明文件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准备好境外合法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如境外工资收入税单、境外银行流水等);若在2026年5月23日至25日期间开户,应及时补签新版《跨境披露声明》。建议客户优先选择直接赴港线下柜台办理,或与银行的客户经理提前预约视频见证服务,避免因临时材料不足被劝退或拒开。

对于希望继续在香港合法投资证券的内地合格投资者,建议优先通过跨境理财通、沪港通及深港通等两地认可的合规投资渠道完成交易,该渠道资金流转经国家外汇监管备案,满足最新的合规门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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