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观点 | “职业闭店人”获刑5年的警示:预付款“骗子”逃不出法网!
中国消费者报
近日
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的
“陶某阳合同诈骗案”
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被告人陶某阳以“职业闭店人”身份,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先后承接多家经营不善的健身机构,在明知门店即将关闭的情况下,大肆以“跳楼价”推销健身卡和私教课程,骗取75万余元会员费,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这一判决,是对一名投机者的法律惩戒,也是司法机关对“职业闭店”这一灰色产业链的鲜明亮剑:
以“职业闭店”模式实施合同诈骗、侵占消费者预付款,不是民事违约,而是刑事犯罪!
在健身、美容、教培等预付式消费领域,“关门跑路”早已不是新鲜事,甚至演变为“收店—促销—卷款—失联”的成熟黑产链条,极具欺骗性和典型性。
套路
第一步
以极低成本甚至零对价承接濒临倒闭的门店,并制造“正常营业”的假象。
第二步
利用消费者对“低价促销”的敏感心理,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优惠疯狂揽客、收取预付款。
第三步
待收割足够多资金后,通过更换“傀儡”法定代表人、股东等方式切割法律风险,最终关门失联。
这本质上是一场有预谋的预付款骗局,消费者不仅蒙受直接经济损失,还对整个预付式消费体系失去信任,事后维权也面临重重障碍。
陶某阳案的核心价值,在于为“职业闭店”行为确立了清晰的刑事认定标准,明确了此类行为与民事违约的界限,对预付式消费领域的乱象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案件明确告诉社会:
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具体到“职业闭店”场景,就是看其收取预付款时是否已无长期经营的意愿与能力,经营模式是否具有欺诈性。这一判例向所有从事或试图从事“职业闭店”的人发出了强烈信号:这不是商业模式的创新,而是刑事犯罪的雷区。
要真正斩断“职业闭店”黑产链条,不能只靠个案打击,还需从制度层面构建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要主动摸排预付式消费领域的“异常闭店”线索,避免此类行为轻易滑入民事纠纷的灰色地带;
要让预付资金监管刚性化,构筑“不能为”的制度堤坝;
要让商事登记变更更加透明,破解“金蝉脱壳”的伎俩;
要让消费者维权机制更加便利,畅通“追得回”的救济渠道。
消费者的预付款,不是无主之物,更不是不法分子眼中的“唐僧肉”。202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明确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条件、退款金额核算、经营者恶意逃债追责等裁判规则,逐一破解追责主体认定难、退款难、举证难等问题。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明确,要依法规范“职业闭店人”,强调“背债人”背不走债务,“逃债者”逃不出法网。
“职业闭店”不是捷径,而是绝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律不会缺席,更不会手软。
为防范职业闭店行为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
曾提醒广大消费者
① 预付式消费需谨慎决定、量力而行。
消费前,建议消费者面对促销尤其是预付式消费促销,保持理性。先评估真实消费意愿和实际消费能力,再结合商家信誉、商品服务质量等信息货比三家,谨慎做出决定,不要因贪图优惠而冲动消费。
② 预付式消费务必签署书面合同。消费中,建议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提供书面合同,仔细审阅商品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核心条款,尽量避免一次性大额充值,妥善留存发票、收据、与经营者沟通记录等凭证。
③ 遇有闭店操作先留证再投诉。消费后,如果发现商家停业、关门、跑路、失联并且具有职业闭店行为特征,建议消费者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消协组织或者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如果遭遇商家闭店前恶意促销圈钱涉嫌诈骗,建议消费者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必要时,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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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张文章
编辑/李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