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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解决随迁子女教育等问题

滚动播报 05.27 04:51

(来源:中国妇女报)

转自:中国妇女报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高越 发自北京 为了让新市民在稳定就业居住的城市,获得随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就业社保、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基本服务,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5月26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意见》有关情况。

《意见》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随迁子女教育、住房、社保、就医、就业和兜底性服务等6个方面,提出务实可行的举措,努力解决未落户常住人口遇到的突出问题。“比如教育方面,紧扣更好满足随迁子女上学需求,在新增学位、转学升学等方面提出政策要求。住房方面,聚焦改善新市民家庭在城镇居住条件,拓展公租房政策保障的范围,同时明确保障的方式、标准等。”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表示。

在促进公平享有方面,郑备表示,对于人口大量流入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规范梯度供给办法,明确要求逐步降低享有门槛,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保基本、兜底线的定位要求,不设置学历、职称、纳税贡献等条件。

针对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游森表示,将加强学位供给,简化流程。指导各地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重点指导人口集中流入地区优化学校布局,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打通学段资源,持续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合理优化教师编制配备,努力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父母身边安心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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