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户常住人口好消息!这场发布会集中回应→
金融时报
5月26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
解决好住房问题,让未落户常住人口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是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的内在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徐亮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实施意见》要求,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十五五”时期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贡献力量。
首先,细化政策举措。指导各地优化公租房政策,制定完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申请准入条件,明确就业、居住年限要求,住房、收入困难标准。
第二,有序实施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及时纳入公租房轮候库。依托轮候库掌握需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实物配租、货币补贴等方式,在合理轮候期内实施保障。
第三,加强运营管理。引进专业机构运营管理公租房,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建设,让群众住得更安心、更舒心,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险种范围
异地就医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司长蒋成嘉表示,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的决策部署和《实施意见》中“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有关要求,国家医保局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多措并举强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持续提升可及性和便利性,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蒋成嘉表示,在制度规范方面,近年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先后联合印发相关文件,全面完善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统一备案材料,规范备案有效期限,支持出院前补办备案和长期居住人员在常住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备案渠道,实现了异地就医备案的“跨省通办”。
蒋成嘉表示,在结算报销方面,持续推动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覆盖范围,从住院、普通门诊逐步拓展到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异地参保人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可直接结算,有效减少参保群众的“跑腿、垫资”负担。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已覆盖各类参保人群、各类就医场景,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到90%以上,切实打通了异地就医服务“最后一公里”,有效保障了参保群众就医需求。“十四五”期间,全国共有7.28亿人次享受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捷服务,减轻群众垫资超7000亿元。
蒋成嘉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实施意见》部署,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巩固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险种范围,进一步推动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推动实现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异地可办、就近能办”。
落实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多年来,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教育公平,将保障随迁子女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游森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协作、推动落实,努力保障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内的适龄儿童都能享受更加公平、更加优质的义务教育。同时,落实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一方面,建立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强化人口流入地政府责任,加强对城镇化进程及常住人口变动趋势的研判,科学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进一步提高教育资源统筹利用水平,挖掘学位供给潜力,逐步提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减轻随迁子女家庭的教育负担。同时,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满足随迁子女上好学的需求。
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要求,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和县中振兴行动,持续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因地制宜放宽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报名条件,推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连续接受基础教育。健全随迁子女关爱帮扶机制,积极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随迁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拟把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省份
2022年7月,在北京、上海、江苏等7个省市,选择部分规模较大的平台企业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6年3月底,试点累计参保2742万人,为这部分新就业形态人员系牢了“安全带”,有效发挥了对重大伤亡事故的兜底保障功能,实现新就业形态人员、平台企业双受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张立新表示,今年,为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人社部拟把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省份,并把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三个行业的平台企业总体纳入试点范围。2027年,探索把职业伤害风险较大、劳动管理强度较高的其他行业平台企业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此后,逐步巩固完善,直至全面建立相应制度。
在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张立新表示,人社部会同相关单位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这项工作充分考虑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就业方式灵活、收入报酬弹性大等特点,进一步明确用工主体和平台企业的缴费责任,推动实施“一放开、三灵活”工作举措。“一放开”是指各地普遍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户籍限制。第一个“灵活”,是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就业地或者户籍地之间灵活选择参保地,即参保地灵活。第二个“灵活”是可以在参保地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灵活选择缴费基数,也就是缴费基数“灵活”。第三个“灵活”,可以在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之间灵活选择缴费方式,也就是缴费时间“灵活”。
张立新表示,为切实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见效,人社部正会同相关单位对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做进一步深入研究,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灵活性,进一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参保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