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道科技完成北交所上市后注册资本增至5232万元 公司类型变更为上市股份公司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177,证券简称:恒道科技)发布公告称,基于公司在北交所上市的完成,拟对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适应上市公司治理要求。
公告显示,恒道科技于2026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此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8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924万元变更为5232万元,股份总数由3924万股变更为5232万股,公司类型相应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恒道科技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主要涉及以下核心内容:
基本信息更新
- 注册登记机关:由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上市信息明确:新增“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8.00万股,于2026年4月16日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表述。
- 注册资本:明确更新为“人民币5232.00万元”。
公司治理与监管适配
- 信息披露义务:将原章程中“证券交易所”统一修订为“北交所”,明确信息披露需符合北交所规则,例如“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股份锁定与转让:新增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的股份锁定要求,规定“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同时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 董监高提名机制:降低非独立董事提名门槛,由原“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调整为“1%以上”,强化中小股东参与权。
组织结构优化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删除“其他人员”的模糊表述。
- 法定代表人职责:细化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及解除条件,规定“法定代表人出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任职情形或丧失履职能力的,公司应在30日内重新确定”。
- 专门委员会:明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强化董事会治理职能。
| 修订事项 | 原规定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5,232.00万元 |
| 上市信息 | 【】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万股,【】年【】月【】日上市 | 2026年2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1,308.00万股,2026年4月16日在北交所上市 |
| 非独立董事提名门槛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 |
| 信息披露监管机构 |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 |
公告强调,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此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已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恒道科技表示,本次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及章程修订,是公司上市后完善治理结构、合规运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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