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南农村商业银行被罚38万元:未对股东入股资金来源进行严格审查
金融一线
5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安徽阜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对股东入股资金来源进行严格审查,被罚款38万元。同时,刘焕民因未对股东入股资金来源进行严格审查,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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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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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阜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未对股东入股资金来源进行严格审查 |
对安徽阜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8万元。 对刘焕民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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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太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三查不尽职 |
对太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罚款60万元。 对李楠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