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因业绩预告重大差异收北交所处分 董事长等三人被通报批评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北京证券交易所近日对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奇智造”)及相关责任主体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因其2025年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对公司及董事长唐联生、总经理江伟、财务负责人陈竞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处分决定书,瑞奇智造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0万元至-1800万元区间。然而,公司随后于2月27日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净利润修正为-4662.29万元。经北交所查明,相关修正数据与原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差异幅度达到50%以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北交所指出,瑞奇智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25日修订)第1.5条、第5.1.1条、第6.2.3条的规定。董事长唐联生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江伟作为日常经营管理具体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陈竞作为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5条、第5.1.1条、第5.1.2条的规定。
在纪律处分事先告知过程中,瑞奇智造及相关责任主体曾提出申辩,称业绩预告修正是基于新发生且无法提前预见的事件,已在会计调整当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在年报审计中积极行动,不存在主观恶意,且修正公告未对市场秩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系首次涉及信息披露违规。但北交所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已构成违规,相关责任人负有直接责任,纪律处分已综合考量违规影响、整改情况及主观过错等因素。
根据《上市规则》第11.5条、第11.6条的规定,北交所作出上述纪律处分决定。瑞奇智造及相关主体如不服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复核。
| 当事人 | 职务 | 违规事由 | 处分措施 |
|---|---|---|---|
| 瑞奇智造 | 上市公司 | 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 | 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 |
| 唐联生 | 董事长 | 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 |
| 江伟 | 总经理 | 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 |
| 陈竞 | 财务负责人 | 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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