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重庆市綦江支行被罚30万元:向“四证”不齐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金融一线
5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綦江支行因向“四证”不齐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被处以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同时,游勇因向“四证”不齐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被处以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南金管罚决字〔2026〕1号 |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綦江支行 二、游勇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向“四证”不齐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
|
行政处罚依据 |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綦江支行处以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二、对游勇处以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南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