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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一年审结涉民营经济主体案超46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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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李璟

民营经济是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载体。

值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施行一周年之际,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湖北法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审判白皮书(2025)》,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提升湖北涉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保障质效,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近年来,湖北法院锚定“依法平等对待、依法引导规范、严格公正司法、健全体制机制”的工作方向,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以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为抓手,持续提升涉民营经济案件办理质效,全力打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湖北构建“成本最低、审批最少、效率最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发展生态,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行稳致远筑牢司法屏障。

白皮书显示,一年来,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涉民营经济主体诉讼案件467272件,审结466023件,同比分别增长19.03%、16.26%;其中,新收涉民营经济主体一审民商事案件383408件,总标的额达7178余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88%、85.01%。

湖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面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湖北法院紧扣高质量发展需求,强化机制保障,构建良法善治工作格局。

为强化公正司法,稳定民营经济发展预期,全省法院将依法平等保护核心原则贯穿审判执行全流程,破除隐性壁垒,稳慎审理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要素使用等纠纷案件,对违反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设置不合理准入门槛、排除或限制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行为,依法作出否定评价,审结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301件。

同时,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全年审结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32件、非法经营案件710件、串通投标案件305件,审结涉黑恶案件77件608人。妥善审理权属确认、股东出资、资产转让等各类涉产权纠纷,审结涉民营经济主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4万余件、侵害企业权益案件1703件。

在强化规范引导方面,引导企业守法规范经营。全年依法审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等各类公司纠纷7787件,审结涉民营经济主体各类犯罪案件843件。助力民营经济主体“扬帆出海”,坚持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870件,推动涉外民商事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

在强化纾困解难方面,依法助力拓宽融资渠道,准确认定新类型担保的法律效力,助力拓宽融资渠道。2025年,审结投资融资等商事纠纷34223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市场拯救、高效出清的核心功能,推动民营企业新旧动能有序转换。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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